为做好(略)的项目采购工作,(略)拟采取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办理相关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略)
二、服务内容:(略)采购的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阶段的项目采购招标代理工作,时间预计从2025年3月至2026年2月,拟(略)、评标、发布公告、妥善解决质疑、投诉问题和协调合同签订、采购档案整理归档(提供电子版)等。
叁、项目内容:
(略)采购项目包括技术服务、宣传推广服务、市场管理服务、专用设备购置等。
四、招标代理人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申请人需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内的招标代理机构;
3.提供专职人员的名单、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以及社保缴纳证明;
4.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5.申请人不得(略)(略)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要求、时间、地点、(略)
(一)申请人递交遴选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有效的联系方式)、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列入北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网页截图。
3.被授权人在参选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4.代理该项目服务费用收取(包括100万以下公开比选项目报价)、人员配置、服务方案、进度保障措施、服务质量承诺、突发事件解决预案、代理机构自身优势特点、近叁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类似项目代理合同等材料,至多提供5个,如超过则按前5个统计)等。
5.提供评标地点到(略)的导航地图,标明距离。
6.对以上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遴选响应文件须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加盖骑缝章、首页加盖公章),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应递交密封的文件,无密封的文件我中心将拒绝接收(不接收邮寄材料),对于提供虚假的资质、荣誉、业绩等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提交遴选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至2025年2月18日17:00为报名时间,代理机构发送报名邮件至(略), 邮件内容包括代理机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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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