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宣汉县人民法院对于达州市宣汉县东乡街道新宣中西侧世纪金城1幢1-6-3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
对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略)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叁、本案已委托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叁日
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
2025
年3月2
日10
时至2025
年3
月3
日10
时止
(延时的除外)(略)址:
)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达州市宣汉县东乡街道新宣中西侧世纪金城1幢1-6-3号房屋(
证书编号:38527,建筑面积:98.54平方米)
(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叁、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拍卖前一天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与看样请和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鲁女士联系(咨询(略)
:
(略)
)。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够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不晚于
拍卖日前叁个工作日
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不晚于
拍卖日前叁个工作日
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叁十四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略)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宣汉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拍卖结束后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宣汉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汉县支行营业部,账号
(略)(略)
,并备注“某某(竞得标的物名称)余款”。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略)
0818-52
13075侯法官
监督(略)
联系地址:宣汉县人民法院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略)。
此公告(略)”上发布。
宣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
月十叁日
原信息地址: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