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略)-苏采云-项目参与-采购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CA办理及使用指南: 根据省财政厅《对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苏州(略)
进入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采购系统中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考虑(略)活动。
4、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
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上下载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6、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
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
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
8、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颁础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
9、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10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
“
苏采云
”进入交易系统,点击“开标大厅-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
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
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
(
2)苏州市财政局《对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20〕10号)》。
(
3)财库【2022】19号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
(
4)苏财购【2022】16号对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12、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3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
14、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略)
(略),(略)
。
15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略)
上发布
,敬请留意。
16、
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
(略);
颁础技术咨询(略)
签章使用问题:
(略)、(略)、(略)、(略);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略)
(略);蚕蚕:(略)、(略)、(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