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意向承租方须(略)上报名操作指南 )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 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 以不低于招租底价 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 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 标的是否需要安装器材、 标的规格、结构、相关设施设备、周边配套及其他业态分布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6、在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1)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转借 、抵押 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 、抵押 给他人;(2)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使用用途和建设现状;(3)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非法用途。
7 、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 半年 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履约保证金( 首年租金的20% )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可在园区内任选电梯广告位(详见附表),承租总数量共计200个。
9、 租赁期内:(1) 发布广告所需设备、物料等由承租 方 自行安装或更换,实施前需提交相关方案经 招租方 审核 ; ( 2 ) 招租 方 享有每年不少于12次的免费信息发布权,每次不少于5天 (视频类每次不低于60秒) ;( 3 ) 承租 方 需给予仙桃数据谷园内入驻公司广告发布优惠价 ;( 4 ) 承租 方 所发布的电梯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 ;( 5 ) 承租 方 需配合执行公益广告发布工作 ;( 6 ) 承租 方 对广告传播内容的合法性和健康性负责,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禁止发布一切违反、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10、 租赁期内 有以下情况的, 招租方 有权提前收回租赁资产,且对收回的资产不给予任何补偿:(1) 承租方 不遵守 招租方 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2) 承租方 不按招租约定用途使用资产的;(3) 承租方 不按时缴纳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的;(4) 承租方 擅自转租资产的;(5) 承租方 经营特殊行业无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的;(6)因政府或 招租方 需急用或征用 租赁资产的 ;(7)未经 招租方 同意,持续5天未正常经营或空置租赁 资产 ;(8)未经 招租方 同意,拆改变动资产结构或损坏资产。
11、 招租方自合同签订且已全额 收到 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之日起 1个月 内以 届时 现状移交租赁标的 。
12、承租人退租时需还原相关设施设备,并将 标的 恢复原状 。
1 3 、 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 广告器材安装费、 装修、 水、电、 物业管理费 、 网络、设备 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保卫等费用 )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
1 4 、 除第 13 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收费标准详见 。
1 5 、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 6 、 备查资料: 招租附表、 租赁合同、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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