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打造安防消防智慧化系统,现需开展项目调研及系统设计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略)安防消防智慧化工程
本项目为打造医院安防消防智慧化系统。拟定分为叁期工程,(因新老院区消防、治安设备品牌不统一,请潜在投标人于2月21日上午9:00-12:00集中现场堪察,其他时间不接受堪察,届时医院安排专门人员,统一对需求做概念性描述)。
服务内容:
1、智慧化系统设计30天内,施工安装90天内,质(维)保服务≥一年,(驻场或不驻场,不驻场如何保障日常运维工作。
2、一期工程需求:
(1)实现现有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系统、平台统一化。
(2)实现监控巡视、调取录像、视频轮播等操作互不干扰。
(3)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保存时间达到90天以上,并预留拓展空间,存储方式可选择本地存储或云存储,便于部署础滨进行数据分析。
(4)兼容二期(安防消防智慧化联通)升级项目,兼容消防应急部门、公安管理部门网络联通需求。
(5)重点区域监控,提供升级清晰度方案。
3、二期工程需求:
(6)实现消防、安防设备设施电子清单与完好率显示。
(7)重点区域监控,提供升级清晰度方案。
(8)实现所有视频监控础滨数据分析,针对人员行为异常(聚集、跑动、跌倒、打砸等)、交通堵塞、固定区域时段异常分析报警,状态异常分析报警(烟气、明火、电焊等)。消防系统设施与视频监控系统信号联通、分析报警。其他安全智能分析。
(9)(略),实时反映安防消防设备设施状态、能耗,部分设备实现远程操控。
(10)实现工程人员巡检检查、隐患排查、风险识别、预防控制、智能分析记录等功能。
二、采购预算
以市场价格为主要参考依据,超出者为无效投标。
叁、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公司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叁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四、调研文件要求
(一)调研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调研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潜在投标人应对不同期工程进行分项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报价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设计、安装、人工、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时投标人应就以上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报价连同相关证明文件盖章版在截止时间前(略)
安全保卫部
。
(二)提交报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设计方案及报价单明细;
(叁)报价文件
报价人递交报名资料需采用础4纸幅面,将报价文件加盖公司签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文件提交到(略)
(老门诊楼二层259)
五、其他应说明事项
1.逾期递交或未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处理)。
2.本公告由(略)发布,最终解释权归(略)所有。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略)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17点前
(略)
联系(略)
(略)
202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