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2025年度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及对应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第叁方服务项目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5年度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及对应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第叁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略);
2(略);
3
、招标内容:为高邮排污许可证核发提供技术审核服务,负责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高邮市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审核工作,对排污单位提交的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延续申请、重新申请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向排污单位提出审核修改意见,排污单位根据修改意见完成修改后,根据技术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技术支持工作内容还应包括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扬州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如《江苏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苏环办〔2021〕219号)部署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和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提出的问题整改,以及许可证的标准更新问题,还有生态环境部门在排污许可工作中开展的各项业务指导、培训等其他要求。
4
、工作(略)
5
、工期:2025年2月-2026年1月;
6
、质量标准:合格。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携带的材料及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信息
1
、获取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 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获取需携带的材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3
、招标文件领取(略)
4(略)/份,售后不退。
五、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中标人自行解决施工中的一切矛盾。
六、投标文件接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5
年2月18日09:0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略)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
年2月18
日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略)
联系(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