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2-21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双荣大厦4层部分房屋租赁。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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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荣大厦4层部分房屋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双荣大厦4层部分房屋租赁
项目编号
2025HCFCA00121
委托方
合肥兴泰商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兴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部
联系方式:(略)
公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5年2月21日9:00始至2025年3月12日17:00止。
2.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2月21日9:00始至2024年3月13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略)/年)
(略))
双荣大厦4层部分房屋
第四层
钢混
约305.54
3
6.599664
0.6
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略)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土地证,有房产证(大证未分割)。标的面积为委托方估算面积,仅供参考。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房屋编号与实际门牌标号不一致,具体情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自行向委托方了解确认。
4.标的房屋未清空,本项目成交后,对于原承租人搬离、房屋交付等事项(如涉及)由委托方负责协调处理,具体情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自行向委托方了解确认。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商办。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租期内租金无递增,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无免租金装修期。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首年叁个月租金总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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