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转让的一批油脂生产机器设备,存放于阿克苏金利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厂内,系整套油脂生产线,生产线包括了预处理车间生产线,浸出车间生产线,成品油精炼车间生产线,以及燃煤锅炉一套。由于此次转让油脂生产机器设备闲置时间长达6年时间,闲置前为可正常使用的机器设备,因购置时间较早,闲置时间长,机器设备性能较差,设备老化维修成本高,零配件多数已停产,匹配困难,无法满足正常生产需要;目前无法确定机器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本次处置以意向方现场勘查为主。
二、评估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评估机构对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而不对其它用途负责。
叁、本次评估中,评估资产为转让方购买的二手设备,转让方未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及购置发票,转让方声明本次转让资产权属归阿克苏金利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四、受让方须对闲置机器设备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装卸、拆除、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拆除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五、该批机器设备如再次利用,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七、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意向受让方须持双方签字或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八、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略)。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九、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