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处置资产评估价值为不含增值税价。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转让方能向满足条件的受让方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受让方是一般纳税人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此次转让标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新疆分公司申报拟处置(略)
叁、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查封,无租赁,转让方对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处置权。
四、拍卖成交后,转让方协助、配合受让方办理不动产手续变更(时间周期为12个月内),房屋过户所涉及土地增值税由转让方承担,其它契税、印花税等费用(具体金额以房产所在地税务及不动产登记机构核算金额为准)由受让方承担。拍卖成交前,房屋所拖欠水、电、暖气费、维修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产过户之日起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略)。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拍卖机构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交易达成后,房产过户之日起,所有风险、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七、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八、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标的资产进行现场验勘,报名前须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拍卖确认书》(独立公司法人单位的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官网信用报告)及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现场踏勘确认书》《拍卖确认书》可(略)站该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中自行下载。
九、未参加转让方组织现场勘验的意向受让方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后,按新疆产权交易所及拍卖机构要求提交资料,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方具备竞买权限。
十、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十一、该项目采取的竞价方式为拍卖,组织拍卖机构为吉化集团有限公司,拍卖地点为中拍平台,中拍平台链接:丑迟迟辫蝉://辫补颈尘补颈.肠补补123.辞谤驳.肠苍/辫补驳别蝉/濒辞迟蝉/辫谤辞蹿别蝉蝉颈辞苍.丑迟尘濒?尘别别迟滨诲=342007&补尘辫;濒辞迟滨诲=(略)&补尘辫;冲=709贰贵贰顿835础6贰42础贵20贰6颁(略)2颁;拍卖机构联系(略)
十二、项目时间节点:
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告时间:2024年12月9日
踏勘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19日
新疆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2月20日17:00前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3日10:00开始至竞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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