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高新区2025年绿化零星苗木移植及养护工程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高新区2025年绿化零星苗木移植及养护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国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国企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高新区2025年绿化零星苗木移植及养护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略)
海安高新区
(2)工程规模:移植苗木,运输至交易发起人指定位置(基本在高新区范围内,运距不等),运距运费自行综合考虑,交易发起人要求成活率为100%。
(3)招标范围:海安高新区2025年绿化零星苗木移植及养护工程施工。
(略)时该项目自动终止(最终结算价=按规定计算的总造价*中标费率)。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或交易发起人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成活率为 100%,养护等级为二级,养护期为两年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略) ) ?
| 最高投标费率( % )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贬础骋齿骋(略)(骋碍001)001001
| 海安高新区2025年绿化零星苗木移植及养护工程 施工
| 64
| 80
|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 学历、 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符合以上 a、b、c 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参照修订《城市园林绿化公司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 化等) 、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②若职称证书未体现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 a、b、c 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参照修订《城市园林绿化公司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 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
②若职称证书未体现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业绩要求:
无
。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自2023
年02
月01
日以来,公司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
年02
月01
日以来,公司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
年11
月01
日以来,公司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公司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
)其他条件:补.授权委托书;肠.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叁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诲.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
7
)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
评
标
小组现
场查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颁础数字证书”(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8日09:00分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交易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交易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
6500(略)
,由交易发起人支付。
8.其他事项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略)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投标系统(带水印)版并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
4
份(略)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9.联系方式
9.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略),(略),(略),(略)
9.2 对
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
海安国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428号科创中心
(略)
吴政霆
(略)
9.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略)
常继文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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