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源陂水源改造工程(永新县源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重新招标
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新县源陂水源改造工程(永新县源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重新招标
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苍产蝉辫;(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
标面向国内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略)
永
新县 里田镇
。
2.2
招标规模:
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3733.32 (略)。
2.3
计划工期:约
699
日历天。即开工日期为
202
5
年
8
月
1
日,竣工日期为
2
02
7
年
6
月
30
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含:
(1)拆除重建左岸泄洪兼冲砂闸、溢流坝、右岸泄洪兼冲砂闸和右岸引水闸;(2)左岸引水闸新增铺盖,并对左岸高地进行平整改造;(3)对水陂上游 100 至下游50m 范围进行清淤,并对清淤范围河道两岸进行护岸:(4)改造左岸进闸防汛道路:(5)设置信息化设施、安全监测设施及工程管理与管理标准化设施。
(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
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
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对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公司工程专业
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公司水利
专业技术职称不
予认可
);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
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
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
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
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
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
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
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
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
认定意见。
(7)参加本次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
扫描件
。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对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
。
(8)
根据《吉安市对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文件规定,投标公司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
,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采用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投标人应当(略)中完善公司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相关市
场主体信息,评标委员会应在系统中对投标文件的上述信息进行查询核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略)审核,且已办理数字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
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
发
布
之 日
起
至
202
5
年
3
月
17
日
9:00时
止
在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网
站 ( 网
址
)下载招标文件。
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3
月
17
日
9:00分
,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略)(永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6
.2开标时间:
2025
年
3
月
17
日
上午09时00分
6
.3未(略)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略)上
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
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
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
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公司应当与
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
责人、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
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
负责人、安
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
中标候选人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
责人、安全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
本项目施工标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
,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6
施工标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
号
江西省水利厅
对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
7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指近
10
年
(201
5
年
1
月
1 日至
202
4
年
12
月
31 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二是单个合同价
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
60%,叁是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
3
级及以上的水工建筑物,
四是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为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
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
之一,五是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同时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以及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验收
材料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2
项验收之一,
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223-2008)要
求;
7.9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
”公示期内的,取消中
标资格。
7.10
本工程严禁转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1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
永新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进行监督
,
(略)
-
(略)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略)
、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江西省
吉安市永新县
联
系
人:
冯
先生
电
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
联
系
人:
史女士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