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合作港口外场试验保障
二、项目内容
详见标书
叁、公司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股本结构为非港、澳、台和外资背景股控,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须建立国标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近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声明。
6. 未被“信用中国(略)”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 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8. 投标人应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试验保障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合同主要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9. 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分包本项目。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
①被宣告破产的;
②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③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④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禁止范围);
⑤有证据证明投标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