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相关公司: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对于做好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32号)要求及工作部署,为做好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采购主体
我市已填报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需求量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二)品种范围
1.福建省牵头开展的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
2.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2)。
(三)协议采购量
1.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为我市医疗机构在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确认的协议采购量(详见附件3)。
2.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两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在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确认的协议采购量(详见附件4)。
二、采购周期与执行要求
(一)采购周期
1.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3月15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
2.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3月15日起执行,采购周期到2026年12月31日。
(二)执行要求
1.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续签采购协议时,医疗机构应综合考量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供应情况等因素确定第二年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物/中选限量产物上年度协议采购量(续签协议期不足一年的按比例折算)。
2.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公司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请相关采购主体提前做好有关品种备货和采购衔接工作。
3.各中选公司应确保产物质量,保证供应配送,按不低于集中带量采购前水平提供中选产物配套设施,并提供相应伴随服务以保障正常临床医疗工作开展。腔镜连发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施夹器不可重复使用)、开放连发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的中选产物应包含连发施夹器并配备≥15枚钉子。腔镜连发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施夹器可重复使用)的中选产物应配备≥15枚钉子,并根据医疗机构实际需求提供连发施夹器保障临床使用。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产物挂网,组织签订采购协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略)时应使用国家最新版耗材编码,做好与省招采子系统数据对接,按时上传相关耗材采购交易情况数据,及时组织采购主体、中选品种生产公司、中选品种生产公司确定的配送公司按中选价格签订带量购销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按中选价格采购中选品种。
(二)优先使用中选产物,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产物,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耗材产物。
(略)中选企遥裕┢分肿苁褂昧康�30%。
(三)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确保及时回款。在医疗机构与中选公司签订采购协议后,医保基金将按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作为结算回款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与公司结清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医疗机构应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在深圳阳光平台完成采购协议,及时上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集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强医护人员政策培训,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做好相关医疗机构中选产物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协议采购量序时进度和产物供应保障情况,常态化督促相关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
附件:1.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2.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
3.深圳市医疗机构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首年协议采购量
4.深圳市医疗机构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首年协议采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