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
“
采购
代理机构
”)受(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现对
(略)
2025年度现调饮料采购项目
进行
询比
采购。
1、
项目介绍
1.1
项目名称:
(略)
2025年度现调饮料采购项目
。
1.2
项目
编号:
0761-2540CSN02005
。
1.3
项目类别:
货物
类
。
1.4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75(略)
/1年
序号
| 采购内容
| 总价限价
(略),人民币) | 备注
|
1
| 现调饮料机专用浓缩汽水糖浆、食品级液态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纯度高于 99.9%) 、 一次性可乐饮料杯( 12安士和16安士 )、一次性杯盖( 12安士和16安士 )
| 750000
| 选取 1名供应商, 具体内容见第五章 &苍产蝉辫;用户需求 。
|
合计:
| 75 0000
| |
注
: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
供应商报价总金额仅适用于价格评审,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合同上限金额为(略)。
1.6
&苍产蝉辫;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单位
| 交货服务地点
|
1
| 南山员工食堂
| 深圳(略) 二楼
|
2
| 机场员工食堂
| 深圳(略) 2035 号南航基地福航楼一楼
|
3
| 机场运保楼
| 深圳(略) 2035 号南航基地运行保障综合楼 二 楼
|
注:供应商负责卸货工作,
采购人
将对不符合收货要求的产物作退货处理。
交货期:
供应商
根据
采购人
所需要的货物、数量于收到订单起
2
日内将货物送到
采购人
指定的收货地点并按要求的配送时间送货,其中南山员工食堂送货时间仅为上午,
供应商
随货提供注明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的送货清单(一式叁联),双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招标人持两联,
供应商
持一联,作为送、收货及核对结算的凭证。
采购人
在收货时或在使用货品过程认为
供应商
供货质量与
采购
文件不符的,
供应商
须在
3小时内无条件退换。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略)站下载本
询比
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物/服务
/工程
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物。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分公司参加本次采购,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如事业单位参加本次采购,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
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
询比
采购。
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
同时
参加
本次
询比
项目
。
2.
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仅以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
)
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境外公司、港澳台地区公司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本款规定的材料
。
2.
5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
询比
采购。
2.
6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公司名单”的公司,不得参与
本次
询比
采购。
2.
7
供应商为本次
现调饮料机专用浓缩汽水糖浆
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代工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厂家与代工公司签署的有效协议
;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
询比
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
、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
询比
采购之日起
3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项目的采购活动。
3
、
询比
文件
的获取
3.1
&苍产蝉辫;获取
询比
文件时间:
【
2025
】
年
【
3
】
月
【
11
】
日至
【
2025
】
年
【
3
】
月
【
14
】
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
录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选择项目下载
询比
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
询比
采购。
3.2
询比
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
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
、联系方式
5
.1
(略)
(略)
&苍产蝉辫;地址:
深圳(略)
2006号飞行大厦
(略)
焦女士
,
0755-86300
880
5
.2
采购
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
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略)
(略)
5.3
&苍产蝉辫;技术支持客服:
(略)
或
(略)
6
、
澄清、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
.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
获取
询比
文件时间
截止前,
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
采购
项目提问区域
提出疑问。
6
.2
如
供应商
对
采购文件
有
异议
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
采购代理机构
,
同时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
文件澄清异议
区域,
将
异议函上传
系统(
纸质异议函原件须邮寄至
采购代理机构
,否则异议将不予处理
,
异议有效期时限以
采购代理机构
收到书面
材料
的时间为准
)
。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采购
代理机构(略)
(略)
6
.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略)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
广州(略)
272号
联
系
人:
胡女士
联系(略)
(略)
7.4
供应商
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
提出内容和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
供应商
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
采购人
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 “ 截止 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时间前 ” 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获取 招标 文件 时间 截止后 48 小时 , 或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以较晚的期限为准 ) ” 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 ” 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 “评审 公示期内 ” 提出异议
|
澄清、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 询比 文件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 《 澄清 / 异议 /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