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7年投递用助力摩托车电瓶租赁服务
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2.1项目名称:大渡口区分公司2025年-2027年投递用助力摩托车电瓶租赁服务。
2.2项目编号:顿顿碍贵础-2025-0301
2.3采购内容:
2.4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电瓶,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合格电瓶。
(2)需在我司指定的3个
揽投部至少
安装一台专用充电柜,预计3台(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增加)。
(3)需提供每车对应电瓶的一个放置(略)
(4)需按月定期巡检,在接到我司故障报修(略)
(略)。
2.6本项目共1个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2.7服务(略)
2.8合同有效期:
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服务时长2年
。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开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时间为准,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服务的业绩)具有电瓶租赁服务业绩,且合同年金额在10万及以上。(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略)(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采购响应有关说明
4.1凡有意参加采购响应的供应商,需(略)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本项目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4.2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
(略)期内,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及电子档发(略)
4.3在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期内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采购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4.4递交采购响应文件地点和收件人
4.4.1收件(略)
4.4.2(略)
4.5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期
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6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7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采购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上门递送或邮寄方式(略)
5.其它有关规定
5.1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供应商,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2超过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5.3采购响应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响应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磋商公告于2025年3月11日起(略)站(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略)
采购(略)
业务(略)
联系地址:重庆(略)
2025年3月11日
附件: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编号
| DDKFA-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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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渡口区分公司2025年-2027年投递用助力摩托车电瓶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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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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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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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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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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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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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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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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