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算价格
=合同价格+质量调整价,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如经过考核结算价格小于(略)/吨计算。
(略)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3、 甲方出具采购结算单后,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核对“结算单据”,如无异议,则乙方向甲方进行结算确认,并开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核对无误后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4、根据甲方结算周期对账结算,双方确认数量并办理结算单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尚未完成结算的,结算的期限可不受合同有效期限制,以双方实际结算安排为准。
?
5、 兑现率违约考核
(1) 合同兑现考核量为合同数量的
10
0%(含),完成量小于合同兑现考核量的视为违约。
(略)/吨;兑现率在50%(含)-
10(略)/吨;兑现率在
10(略)/吨,同时超量部分不予结算。
6、 若乙方掺假导致甲方下游用户退货、拒收,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竞价资格。
7、?
在甲方下游
用户
燃煤紧张时,提前一个自然日向乙方出具书面日调运计划函件,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甲方调运计划完成调运量,依据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书面日调运计划函件,甲方按照以下标准对乙方履约保证金进行考核:
(
1)当日实际
入厂过磅计量数量
未达到调运计划量的
80%,
按照(略)/吨考核未完成量
。
(
2)当日实际
入厂过磅计量数量
未达到调运计划量的
70%,
按照
15(略)
/吨考核未完成量
。
(
3)当日实际
入厂过磅计量数量
未达到调运计划量的
50%,
按照
20(略)
/吨考核未完成量
。
8、本合同所涉及履约保证金考核上限为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9、本次招标4万吨,最大交易量2万吨,最小交易量2万吨。
10、奖罚条款和备注信息中甲方为西安分公司,乙方为我方下游客户。
(略)保证金。
12、为避免长协煤兑现,长协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13、供应商供应原煤为破碎面煤,不得掺配,发现掺配直接整车作废。
14、汽运配送中车辆原则上是四桥自卸车拉运,在条件允许下经我方下游客户同意后可适当使用部分半挂车。
15、
此次招标供应商煤源要充足,实际兑现时间短,供应商参与要慎重,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 data-title="备注信息">备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