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投标人必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满叁年。
2 . 投标人必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 投标人须具有绕管式换热器设计能力及设计计算软件。
4. 投标人须具有绕管式换热器投入使用的运行业绩。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 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 1)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 “ 取消投标资格 ” 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 “ 档案状态 ” 为 “ 采购冻结 ” 、 “ 业务状态 ” 为 “ 冻结 ” 的;
( 2)投标人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 “ 取消投标资格 ” 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 “ 业务状态 ” 为 “ 冻结 ” 的;
( 3)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的;
( 5)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6)在近叁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 ) 投标人 必须为制造商且具备成熟应用业绩, 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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