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拥有对重庆国储石油集团有限公司1户不良债权,我分公司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截至基准日2025年1月20日,拟处置债权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略)) | (略))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1 | 重庆国储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419,203,989.40 | 23,514,849.79 | 无 | 无
|
分布区域:债务人(略)
交易条件:交易对象信誉好,可按我分公司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受让人须配合我分公司和交易场所开展受让人资格审查,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公司的其他关联公司;(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略)
联系地址:重庆(略)
特别说明:本公告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截至基准日的利息余额及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应支付给我分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项按相关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资产可能存在瑕疵,须意向购买方自行判断调查。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