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对于(略)债权公开处置的公告
(略)拟对(略)债权进行重组,现征集其他投资人收购意向,特发此公告,债权信息详见下表:
表一:债权资产信息(债权截止日为
2025
年
2
月
28(略)):
债务人名称
| 所在地
| (略)) | (略)) |
保证人
| 抵押及资产情况
|
(略)
| 河南
| 490,000,000.00
| 20,818,194.44
| 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留法;李凤娈
| 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质押
|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公司的其他关联公司;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受让意向者应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并按我分公司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审核材料。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
(
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
)
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在征询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致函,同时发出有效报价。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
(略)
联系(略)
(略)/(略)
电子(略)
(略)/(略)
通讯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
6
号甲
B
座
3
楼、(略)
26607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略)
(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略)
(我分公司纪委)
监督管理部门:(略)
(略)
(略)
(略)
(略)
12378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略)
2025
年
3
月
12
日
(略)
202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