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审批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公司和群众办事,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2019年以来(略)陆续开展职权下放工作,逐步明确市区两级权限分工。为全面了解下放职权工作开展情况,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风险防控。依据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择优选用已下放职权事项(土地供应类)绩效评估项目技术服务单位。
一、服务事项
1.服务内容:(1)本单位已下放职权事项(土地供应类)摸底调查,建立台账;(2)综合评价已下放职权事项(土地供应类)履职管理水平,开展效能评价;(3)结合政策研究及评价情况,提供政策研究可行性建议。
2.项目预算:最高参选限价不得超过(略)
。
3.服务期限:
2025年11月20日
前完成全部委托服务事项。
二、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同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事业或其他组织;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
3.能够保证提供服务的水平和时间;
4.服务团队具有承担政务考评类项目的经验,承担项目不少于5个;
5.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工作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熟悉土地利用、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具有较强的行业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能力;有针对性的提出专业技术建议。
叁、比选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比选单位,需自行编制《比选申请书》,一式六份,应保证页码连续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提交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
2.资质或优秀服务案例的资质证明(介绍)文件;
3.服务方案(含服务内容、技术路线、进度安排、阶段性成果、报价表等);
4.其他证明材料。
四、比选文件递交要求
《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和(略)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略)(北京(略)
五、联系方式
采购方:(略)
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