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发包会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
2.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获取发包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发包人的推荐函;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书(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叠证。
3.本工程承包保证金 不做要求。
4.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人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5.本工程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承包价的2%。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须在合同签订前汇入发包人指定的账户,逾期未足额汇入,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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