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机生产公司: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对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办法(试行)》等要求,现就我省2025-202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物公司自主投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物范围
投档产物必须在《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补贴额有变化的以最新通告为准。投档产物需在我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通告的品目档次范围内(可在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查询)。其他产物投档工作于下一批次补贴额一览表公告后同步开展,不再另行通知。
已导入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投档技术未发生调整的产物,经确认产物基本信息、补贴信息无误且状态正常的不需重新投档。
二、投档条件
(一)补贴机具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物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物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农机专项鉴定产物和农机新产物,按照《农机专项鉴定产物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规范(试行)》《农机新产物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指引》等要求投档。
(叁)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物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档: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机具。
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
3.国家产物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
4.强制性认证产物证书撤销及注销的机具。
5.其他不符合投档条件的机具。
叁、申报要求
(一)生产公司主动(略)址:迟诲.蝉虫飞丑办箩.肠辞尘,投送需要投档的产物信息。
(二)生产公司在投档平台内按要求自行注册、(略)
1.鉴定(认证)信息,包括鉴定(认证)证书颁发单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日期、鉴定(检验、认证、检测)报告、适用性验证报告等。
2.机具信息,包括大类、小类与品目,名称与型号,基本配置和参数,机具正前、正侧、正后照片和铭牌照片等,其中轮式拖拉机还应含翻倾防护装置侧面照片。
3.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公司、产物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4.公司投档承诺书电子版(详见附件)。
(叁)有特殊投档要求的生产公司应主动提供纸质材料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未主动、明确说明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
(四)自主投档是生产公司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前提,请各公司高度重视,安排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五)所有投档材料将向社会公布,生产公司提供的投档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以及投档材料与鉴定(检验、认证、检测)不一致等情况,将依规处理并由公司承担全部相应责任。
(六)投送产物符合投档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投档条件的,不予通过。
(七)原则上每年度开展1次现场演示(展示)评价活动,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6)”中已有的,且“档次名称”“基本配置参数”等相较我省2024-2026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未发生调整的产物,如产物技术参数无变动,则无需重新投档。证书到期换证产物,需重新投档。
2.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参数有调整的机具,以及农业农村部另有规定的试点产物等,需重新投档。
3.生产公司须严格依据机具的性能、结构、基本配置和参数以及价格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选定所属档次,并在不高于该档次补贴标准基础上自主填写补贴额。生产公司可根据实际销售价格等,主动降低产物补贴额。
4.投档产物能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查询印证,证书状态为“有效”,填报的“品目”应与公布的获证产物“所属品目”一致。
5.对于提供不实投档信息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等行为,查实后将先暂停参与违规行为公司的全部产物补贴资格和经销补贴产物资格,再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
6.涉及“最小使用比质量(办驳/办奥)”变更的拖拉机产物,需提供产物变更前后对比照片,在产物配置参数中注明质量变更部位、变更内容、具体变更值等。不报告或不据实报告的,将依规处理并由公司承担全部相应责任。
7.农机创新产物及资质采信等产物的具体投档要求另行通知。
8.参与自主投档的机具生产日期须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或其他报告等有效期范围内。
9.列入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叁合一”办理范围的机具相关要求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对于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叁合一”办理方式的通知》(皖农机函〔2022〕967号)执行。
10.被限制投档的产物,请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反映,实事求是说明情况,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投档安排
我省继续常年开放投档平台,我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从第一季度开始每季度安排1次审核。请生产公司关注我厅官网有关通知和投档平台的具体审核通知。
六、联系方式
投档政策联系(略)
自主投档平台操作咨询(略)
相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政策请点击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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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徽省2024-2026年生产公司自主投档承诺书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安徽省2024-2026年生产公司
自主投档承诺书
本公司自愿参与安徽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自觉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自愿申请补贴机具投档,同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自主完成补贴机具投档信息填报,据实将补 贴机具归入相应档次并选择(填)补贴额,投送的所有信息均与产销实际(含现场验证演示)相符、准确无误,且与农机检验(鉴定、认证、检测)机构所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不存在有关规定所列的不得参与投档的情形,无任何虚假、误投或者重大遗漏等影响政策规范实施的问题。
二、本公司主动加强投档信息审核,对审核、公示期间 以及公布后所发现的各类问题,将主动报告安徽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和投档工作组织单位,并积极整改。
三、确保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机具二维码符合《农机购置补贴用二维码编码规则》(T/NJ 1265-2020/T/CAAMM 80-2020),安装的农机物联网终端向我省物联网平台传输数据信息的能力不能少于3年(自购机之日起计算)。
四、移动作业机具(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油菜籽收获机、四轮乘坐式插秧机、抛秧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五、如违反投档相关规定,本公司将完全接受相关部门 的处理处罚,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纠纷和损失。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生产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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