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3-15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合肥市五州商城顿区3号楼111-113室房屋租赁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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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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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略)
项目编号
2025HCFCA00303
委托方
合肥市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略)
公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5年3月15日9:00始至2025年4月7日17:00止。
2.网络一次性报价期:2025年4月8日9:00至10:00止。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略)/年)
(略))
第1层
钢混
120.3
3
2.0208
0.5
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略)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土地使用权证,有房地产权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附属设施设备:
(1)电:物业管理,已接至房产配电箱,室内用电由承租人自行布置(负荷不足部分,承租人自行增容),费用须由承租人自行缴纳。
(2)水:物业管理,已接水,费用须由承租人自行缴纳。
(3)燃气:未开通。
4.标的房屋须由承租人自行装修,产权证内附平面图纸,无结构图,装修报委托方同意后施工。
5.标的房屋遗留少量杂物及建筑垃圾,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清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6.标的房屋以现状交付,意向承租人须现场踏勘确认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室内上下水、租赁面积等情况。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商办楼。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禁止使用罐装燃气;禁止经营娱乐、产生噪音、污染扰民等行业。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如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或环保等手续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期内租金无递增,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期30日,免租期为合同租赁期限截止日前30日,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例:合同期限为:2025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给予免租期30日,则免租期的期限为:2028年3月2日-2028年3月31日。)
2.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后首年叁个月租金总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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