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对于调整优化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对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公司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摆2018闭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略)”(略)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
1)(略)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略)
(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略)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略)
“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略)
(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4.
根据《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摆2021闭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第
(一)
款
”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
.
“苏采云”操作注意事项
5.1供应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
“
苏采云
”
系统)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
“颁础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颁础绑定。
5.2供应商(略)
“苏采云”系统
后,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
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办别诲迟”)
后,
将后缀名为
“.办别诲迟”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
,
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
锄颈辫)
,
通过
“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
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略)
“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5.3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以下简称《
“苏采云”系统
供应商操作手册
》)
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
“苏采云”系统进行下载。
5.4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略)、(略)。
6.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更正公告。
7.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一)7.
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