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略)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目录代码:叠0101,目录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叁、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包括:委托代理各类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甲方行政行为引发的相关法律程序;参与处理复杂、疑难以及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提供有关行政执法处罚等知识讲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讲座等服务;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参与研究本局对外签订的重大、复杂合同或协议文本,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研究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咨询事务。按照每周1个工作日( 每周二),指派不少于1名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的职业律师为甲方提供驻点工作服务,协助相关法律工作。委托办理行政强制案件;办理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出具意见的法律事务。
五、预算资金
(略)。
(二)资金来源:机构运行工作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叁)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报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4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新成立或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报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出具公司基本户的银行存款截图。
(四)信誉要求:当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上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有失信记录的按否决处理)。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须提交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的承诺。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做好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叁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叁)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的开展;
(四)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熟悉掌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滇管水务、绿化、环卫工作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八、购买方式
(略)(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合同期一年),费用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综合考评结果进行支付。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7日到3月21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3月28日前报名响应。
(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