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略)
。
通过向专业机构购买禁毒人员服务的形式,以各街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为落脚点,充分调动社区资源,开展身体脱毒、心理辅导、家庭关系修复、社会人际支持网络修复、就业指导、医疗干预等“六位一体”的专业服务模式,从身体、心灵、家庭、就业、人际支持等方面系统帮助和扶持,改善康复条件,实现真正戒毒和康复并顺利回归社会;宣传普及禁毒知识,提高民众禁毒意识和行为,预防吸毒行为和降低复吸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探索出基础丰固、机制完善,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望城禁毒”工作服务模式。
二、相关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叁、技术规格:
服务 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点 |
档案 管理 | 1、及时签收各类文件,并根据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收集、整理、归档、报送并做成相应台账,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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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禁毒会议相关资料的存档,包括会议方案、资料、现场照片、签到册、简讯等),
|
3、按要求做好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更新禁毒相关台账(人员信息管控台账、绩效考核相关台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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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跟进望城区禁毒办下发的工作指令,并按时完成,将完成情况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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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维护 | 1、“星城阳光家园”系统:每天按时上传戒毒康复人员协议、走访谈心记录、关怀帮扶记录;协助公安派出所上传尿检结果、毛发检测现场照片 (三张)及结果、风险评估记录表。每周协助公安派出所更新社会面吸毒、戒断三年未复吸等人员的风险评估等级、二级状态等。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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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禁毒办互联网教育中心评估监督系统”(626课堂),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每周进行学习,包括(略)
| 区禁毒办、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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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湖南省禁毒大数据智能应用平台的维护和使用:每日更新系统内相关数据(禁毒工作进展情况)、每周统计相关数据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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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宣传 | 1、每月至少开展2次禁毒宣传“九进”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进单位、进公司、进园区、进网络,普及毒品预防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政策和工作成效,增强公民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全年不少于24次禁毒宣教活动,提供图文简讯。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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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街镇组织街镇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开展2次禁毒知识专题培训(参训人数不少于50人),每个村(社区)每年至少开展2次禁毒知识集中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30人),并提供图文简讯、现场照片和签到表。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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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全区禁毒工作满意度调查宣传,确保辖区范围内人民群众了解、知晓本项工作。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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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线上禁毒宣传。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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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望城区禁毒教育主题公园、教育基地维护、管理、讲解
| 区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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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禁毒宣传活动 | 1、协助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全区大规模禁毒宣传主题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300人。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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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区禁毒办每季度开展一场参与人数100人以上的大型禁毒宣传活动。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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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 协助街镇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禁毒知识集中宣传培训,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日常教学,(略)、校园广播、校刊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各种传播途径刊播毒品预防教育知识,协助有条件的学校建设禁毒图书角或禁毒教育基地。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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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预防教育 | 协助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参观禁毒教育基地(提供参观人员花名册、图文简讯、合影),协助开展全区公职人员禁毒知识培训及毛发检毒工作。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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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教育 | 1、协助街镇落实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辖区内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物流快递、易制毒公司从业人员分别开展 1 次针对性的禁毒知识集中培训,收集培训方案、宣传简讯、现场照片、参训人员签到表等材料并存档;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点行业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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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娱乐服务场所、寄递物流场所、政务服务大厅、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高速公路、地铁站、公交车停靠站、社区服务站、电影院、出租车顶电子屏、建筑工地外墙围栏围挡等场所开展禁毒宣传,确保宣传内容进屏入墙,和谐融入场所环境。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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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 | 1.及时掌握社会面吸毒人员动态,并逐人建立台账。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
2.协助开展吸毒人员排查摸底工作(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在望城或买房定居在望城的外地籍吸毒人员、户籍地在望城有驾驶证吸毒人员)。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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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 | 1.对公安机关决定社区戒毒(康复)、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人员进行催告,督促其到指定地点报到。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
2.按照规定,及时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依法明确社区戒毒(康复)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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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公安机关每月通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检、并做好记录,提供戒毒治疗的相关信息,尿检结果及时上传至相关工作系统。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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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助公安机关每季度通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毛发检测并做好记录,检测结果及时上传至相关工作系统。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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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 | 5.每月对社戒人员进行家访或见面谈话1到2次,与社康人员进行家访或见面谈话不少于1次,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动态和戒毒状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
6.对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教育和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
7.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满,为其提供相关解除材料并要求其再到禁毒大队做一次毛发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上报禁毒大队审查,再由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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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外来务工吸毒人员管控 | 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请假外出、申请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或者提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变更申请的按规定审核,及时报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心审批,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
2.落实涉毒人员双向管控,并督促外出(外来)务工涉毒人员办理暂住证,强化后续照管。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
高风险人员管控 | 1.每月向村(社区)工作人员、家庭成员、街坊邻里了解高风险人员思想状况、行为动向、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开展心理社会需求评估以及风险等级评估,对于不符合高风险的人员依法予以解除。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
2.对高风险吸毒人员,会同卫计、民政等部门以及禁毒专干、家属成立专门管控工作组,研究制定“一人一策”管控方案,并形成工作档案、台账,内含有高风险人员审批材料,定期谈心,上门走访记录、突击尿检结果等。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
3.对于高风险人员且有精神疾病需要药物治疗的,要求街道报区卫健局做精神疾病鉴定,根据鉴定等级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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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救助服务 | 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帮扶帮教工作,为戒毒(康复)人员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做好戒毒康复状况评估及相关记录。为戒毒(康复)人员链接生活、就学、就业、医疗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积极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心理矫治和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坚定远离毒品、踏上新生之路的信心。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
其他 服务 | 1.协助相关单位、部门(派出所、街镇)每半年对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进行一次评估工作。
| 11个街镇
|
2.协助相关单位、部门对本辖区的重点行业、场所开展清查行动,深入排查掌握本辖区非列管制毒化学品公司、濒临破产倒闭和出租转让厂房等底数和现状。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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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衔接工作。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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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达标服务 | 服务对象社戒执行率达100%。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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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点 |
档案 管理 | 1、及时签收各类文件,并根据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收集、整理、归档、报送并做成相应台账,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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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禁毒会议相关资料的存档,包括会议方案、资料、现场照片、签到册、简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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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要求做好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更新禁毒相关台账(人员信息管控台账、绩效考核相关台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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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跟进望城区禁毒办下发的工作指令,并按时完成,将完成情况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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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维护 | 1、“星城阳光家园”系统:每天按时上传戒毒康复人员协议、走访谈心记录、关怀帮扶记录;协助公安派出所上传尿检结果、毛发检测现场照片 (三张)及结果、风险评估记录表。每周协助公安派出所更新社会面吸毒、戒断三年未复吸等人员的风险评估等级、二级状态等。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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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禁毒办互联网教育中心评估监督系统”(626课堂),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每周进行学习,包括(略)
| 区禁毒办、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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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湖南省禁毒大数据智能应用平台的维护和使用:每日更新系统内相关数据(禁毒工作进展情况)、每周统计相关数据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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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宣传 | 1、每月至少开展2次禁毒宣传“九进”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进单位、进公司、进园区、进网络,普及毒品预防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政策和工作成效,增强公民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全年不少于24次禁毒宣教活动,提供图文简讯。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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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街镇组织街镇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开展2次禁毒知识专题培训(参训人数不少于50人),每个村(社区)每年至少开展2次禁毒知识集中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30人),并提供图文简讯、现场照片和签到表。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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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全区禁毒工作满意度调查宣传,确保辖区范围内人民群众了解、知晓本项工作。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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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线上禁毒宣传。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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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望城区禁毒教育主题公园、教育基地维护、管理、讲解
| 区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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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禁毒宣传活动 | 1、协助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全区大规模禁毒宣传主题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300人。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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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区禁毒办每季度开展一场参与人数100人以上的大型禁毒宣传活动。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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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 协助街镇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禁毒知识集中宣传培训,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日常教学,(略)、校园广播、校刊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各种传播途径刊播毒品预防教育知识,协助有条件的学校建设禁毒图书角或禁毒教育基地。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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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预防教育 | 协助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参观禁毒教育基地(提供参观人员花名册、图文简讯、合影),协助开展全区公职人员禁毒知识培训及毛发检毒工作。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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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教育 | 1、协助街镇落实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辖区内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物流快递、易制毒公司从业人员分别开展 1 次针对性的禁毒知识集中培训,收集培训方案、宣传简讯、现场照片、参训人员签到表等材料并存档;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点行业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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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娱乐服务场所、寄递物流场所、政务服务大厅、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高速公路、地铁站、公交车停靠站、社区服务站、电影院、出租车顶电子屏、建筑工地外墙围栏围挡等场所开展禁毒宣传,确保宣传内容进屏入墙,和谐融入场所环境。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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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 | 1.及时掌握社会面吸毒人员动态,并逐人建立台账。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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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开展吸毒人员排查摸底工作(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在望城或买房定居在望城的外地籍吸毒人员、户籍地在望城有驾驶证吸毒人员)。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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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 | 1.对公安机关决定社区戒毒(康复)、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人员进行催告,督促其到指定地点报到。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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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规定,及时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依法明确社区戒毒(康复)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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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公安机关每月通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检、并做好记录,提供戒毒治疗的相关信息,尿检结果及时上传至相关工作系统。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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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助公安机关每季度通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毛发检测并做好记录,检测结果及时上传至相关工作系统。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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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 | 5.每月对社戒人员进行家访或见面谈话1到2次,与社康人员进行家访或见面谈话不少于1次,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动态和戒毒状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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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教育和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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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满,为其提供相关解除材料并要求其再到禁毒大队做一次毛发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上报禁毒大队审查,再由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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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外来务工吸毒人员管控 | 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请假外出、申请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或者提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变更申请的按规定审核,及时报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心审批,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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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涉毒人员双向管控,并督促外出(外来)务工涉毒人员办理暂住证,强化后续照管。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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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人员管控 | 1.每月向村(社区)工作人员、家庭成员、街坊邻里了解高风险人员思想状况、行为动向、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开展心理社会需求评估以及风险等级评估,对于不符合高风险的人员依法予以解除。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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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高风险吸毒人员,会同卫计、民政等部门以及禁毒专干、家属成立专门管控工作组,研究制定“一人一策”管控方案,并形成工作档案、台账,内含有高风险人员审批材料,定期谈心,上门走访记录、突击尿检结果等。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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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高风险人员且有精神疾病需要药物治疗的,要求街道报区卫健局做精神疾病鉴定,根据鉴定等级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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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救助服务 | 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帮扶帮教工作,为戒毒(康复)人员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做好戒毒康复状况评估及相关记录。为戒毒(康复)人员链接生活、就学、就业、医疗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积极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心理矫治和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坚定远离毒品、踏上新生之路的信心。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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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服务 | 1.协助相关单位、部门(派出所、街镇)每半年对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进行一次评估工作。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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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相关单位、部门对本辖区的重点行业、场所开展清查行动,深入排查掌握本辖区非列管制毒化学品公司、濒临破产倒闭和出租转让厂房等底数和现状。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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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衔接工作。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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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达标服务 | 服务对象社戒执行率达100%。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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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点 |
档案 管理 | 1、及时签收各类文件,并根据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收集、整理、归档、报送并做成相应台账,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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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禁毒会议相关资料的存档,包括会议方案、资料、现场照片、签到册、简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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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要求做好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更新禁毒相关台账(人员信息管控台账、绩效考核相关台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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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跟进望城区禁毒办下发的工作指令,并按时完成,将完成情况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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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维护 | 1、“星城阳光家园”系统:每天按时上传戒毒康复人员协议、走访谈心记录、关怀帮扶记录;协助公安派出所上传尿检结果、毛发检测现场照片 (三张)及结果、风险评估记录表。每周协助公安派出所更新社会面吸毒、戒断三年未复吸等人员的风险评估等级、二级状态等。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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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禁毒办互联网教育中心评估监督系统”(626课堂),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每周进行学习,包括(略)
| 区禁毒办、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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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湖南省禁毒大数据智能应用平台的维护和使用:每日更新系统内相关数据(禁毒工作进展情况)、每周统计相关数据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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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宣传 | 1、每月至少开展2次禁毒宣传“九进”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进单位、进公司、进园区、进网络,普及毒品预防等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政策和工作成效,增强公民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全年不少于24次禁毒宣教活动,提供图文简讯。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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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街镇组织街镇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开展2次禁毒知识专题培训(参训人数不少于50人),每个村(社区)每年至少开展2次禁毒知识集中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30人),并提供图文简讯、现场照片和签到表。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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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全区禁毒工作满意度调查宣传,确保辖区范围内人民群众了解、知晓本项工作。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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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线上禁毒宣传。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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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望城区禁毒教育主题公园、教育基地维护、管理、讲解
| 区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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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禁毒宣传活动 | 1、协助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全区大规模禁毒宣传主题活动,参与人数不低于300人。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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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区禁毒办每季度开展一场参与人数100人以上的大型禁毒宣传活动。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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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 协助街镇组织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禁毒知识集中宣传培训,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日常教学,(略)、校园广播、校刊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各种传播途径刊播毒品预防教育知识,协助有条件的学校建设禁毒图书角或禁毒教育基地。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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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预防教育 | 协助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参观禁毒教育基地(提供参观人员花名册、图文简讯、合影),协助开展全区公职人员禁毒知识培训及毛发检毒工作。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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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教育 | 1、协助街镇落实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辖区内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物流快递、易制毒公司从业人员分别开展 1 次针对性的禁毒知识集中培训,收集培训方案、宣传简讯、现场照片、参训人员签到表等材料并存档;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点行业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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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娱乐服务场所、寄递物流场所、政务服务大厅、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高速公路、地铁站、公交车停靠站、社区服务站、电影院、出租车顶电子屏、建筑工地外墙围栏围挡等场所开展禁毒宣传,确保宣传内容进屏入墙,和谐融入场所环境。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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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 | 1.及时掌握社会面吸毒人员动态,并逐人建立台账。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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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开展吸毒人员排查摸底工作(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在望城或买房定居在望城的外地籍吸毒人员、户籍地在望城有驾驶证吸毒人员)。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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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 | 1.对公安机关决定社区戒毒(康复)、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人员进行催告,督促其到指定地点报到。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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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规定,及时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依法明确社区戒毒(康复)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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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助公安机关每月通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检、并做好记录,提供戒毒治疗的相关信息,尿检结果及时上传至相关工作系统。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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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助公安机关每季度通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毛发检测并做好记录,检测结果及时上传至相关工作系统。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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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 | 5.每月对社戒人员进行家访或见面谈话1到2次,与社康人员进行家访或见面谈话不少于1次,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动态和戒毒状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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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教育和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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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满,为其提供相关解除材料并要求其再到禁毒大队做一次毛发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上报禁毒大队审查,再由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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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外来务工吸毒人员管控 | 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请假外出、申请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或者提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变更申请的按规定审核,及时报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心审批,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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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涉毒人员双向管控,并督促外出(外来)务工涉毒人员办理暂住证,强化后续照管。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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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人员管控 | 1.每月向村(社区)工作人员、家庭成员、街坊邻里了解高风险人员思想状况、行为动向、生活状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开展心理社会需求评估以及风险等级评估,对于不符合高风险的人员依法予以解除。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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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高风险吸毒人员,会同卫计、民政等部门以及禁毒专干、家属成立专门管控工作组,研究制定“一人一策”管控方案,并形成工作档案、台账,内含有高风险人员审批材料,定期谈心,上门走访记录、突击尿检结果等。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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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高风险人员且有精神疾病需要药物治疗的,要求街道报区卫健局做精神疾病鉴定,根据鉴定等级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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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救助服务 | 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帮扶帮教工作,为戒毒(康复)人员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做好戒毒康复状况评估及相关记录。为戒毒(康复)人员链接生活、就学、就业、医疗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积极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心理矫治和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坚定远离毒品、踏上新生之路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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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服务 | 1.协助相关单位、部门(派出所、街镇)每半年对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进行一次评估工作。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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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相关单位、部门对本辖区的重点行业、场所开展清查行动,深入排查掌握本辖区非列管制毒化学品公司、濒临破产倒闭和出租转让厂房等底数和现状。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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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衔接工作。
| 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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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达标服务 | 服务对象社戒执行率达100%。
| 区禁毒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11个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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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
:
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原则上叁年为一个项目周期,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在服务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约定开展相关服务。
服务(略)
五、服务标准:
服务职责
(一)队伍建设:
▲1、禁毒社工年龄要求在22-5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提供学历证明资料)。
2、禁毒社工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涉毒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心禁毒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并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等相关软件进行日常的计算机操作,有禁毒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略)/人)。
▲4、服务团队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低于5人(含5人),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5、对禁毒社工进行禁毒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培训,增强禁毒社工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和担当意识。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禁毒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禁毒社工表彰。
6、引导禁毒社工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在岗禁毒社工拥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低于5人(含5人)。
(略)/人)。
(二)人员管理:
中标人与禁毒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禁毒社工学历、持证情
况、从业年限、工作成效等合理确定薪酬福利,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
五险
”,并加强人事管理和考核。如有社工离职,
中标人应
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
,中标人
须在15天之内补充到位
并将新的工作人员资料交与采购人进行备案
。
(叁)运行管理:
1、
中标人应每季度对禁毒社工服务单位、街镇进行满意度回访,了解其对禁毒社工服务(内容、形式、服务态度、专业能力等)的满意度以及对服务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2、
中标人应
指导
禁毒
社工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对社工提交的文书资料、档案材料、新闻报道进行把关,加强
禁毒
社工文书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3、
中标人应
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禁毒社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险。
(四)经费管理
中标人应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独立会计核算,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验收标准:
为便于
采购人
管理和检查监督,督促
中标人
更好
地
履行合同,依据
禁毒
社工
服务
考核结果对
中标人
进行捆绑考核。
(一)
采购人
成立监管小组
,定期或不定期
对
禁毒
社工
服务情况进行
检查
,
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
中标人
管理工作质量的考核依据。《长沙(略)
工服务季度
考核
评估表
》(
考核评估标准详见附件1,如有调整,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评估指标为准
)
。
(二)
中标人
要指定专人负责
本项目
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了解用人单位的意见与建议;监管小组每
季度末
用半天的时间与
项目负责人
召开一次沟通会,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给予
肯定
,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出。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