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峰路(瘦西湖路-隋炀东路)建设工程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闯厂贬颁窜叠-(略))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略)
一、招标条件
本庆峰路(瘦西湖路-隋炀东路)建设工程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863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为30km/h,标准断面宽20米。最大雨水管径1.4米,污水管径0.5米。 项目建设(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庆峰路(瘦西湖路-隋炀东路)建设工程检测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庆峰路(瘦西湖路-隋炀东路)建设工程检测:
1、满足采购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叁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叁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1.9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彩色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以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到投标截止日期间结果为准)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法人或新成立公司(公司成立距开标不满一年的),确实无法提供上述1.5-1.7叁项材料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1供应商具备省住建厅(原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市政工程备案类);或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专项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19 09:00到2025-03-26 17:00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如供应商确定参加磋商,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供应商通过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至(略)磋商登记,现场登记后代理机构统一发放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供应商(略)盘链接:
https://pan./s/1lIU3ZytOMPgJY8Rvellwvw 提取码:JSHC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3-31 09: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3-31 09:30
开标(略)
七、其他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预算价:《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的80%
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费率,《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的80%,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投标费率超过最高投标费率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介绍):庆峰路(瘦西湖路-隋炀东路)建设工程涉及的材料检测、工程质量检测、桩基检测服务,投标单位按照相关国家、地方规定进行检测,检测数量由投标单位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执行。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采购人通知进行检测时,成交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成交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应自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投标的相关信息。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扫描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注明单位名称)、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响应文件和纸质正本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响应文件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 标 | 人: (略) |
地 | 系 | 址: 扬州(略) |
联 | 人: / |
电 | 话: / |
电 子 (略)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略)
地 | 系 | 址: 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
联 | 人: 张琴 |
电 | 话: (略) |
电 子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摆*签名处*闭(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摆*盖章处*闭(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