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按《白桦树汁叁年采摘权出租 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割完毕。&苍产蝉辫;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苍产蝉辫;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4、采集桦树液前,承租方要按照叁年轮采(过去两个完整年度内没有普遍采集过桦树液的林地)的要求,制定年度桦树液采集实施方案,采集方案须报属地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5、承租方负责转让资产的 采摘、 运输 、搬运、 现场卫生清理 以及交割所需 费用 等均由 承租方承担 。
6、承租方须对实施采集的林地进行调查,主要包括确定边界、测算面积、小班区划、界标设置等,对确定采液的桦树进行每木胸径调查并编号,采液树木用喷漆标记(也可用其他方式作标记),确定采液孔数。采集桦树液的白桦树胸径应大于 20cm。并根据调查结果绘制立木分布图,测算所需接液器、采液管等工序材料和所需人力安排。
7、承租方须宜选择树干的阳面,在距离地面 30cm-60cm 处钻孔,钻头直径不得大于 12mm,钻孔约与树干呈 15°角(出口低,内口高)。树干胸径在 20-26cm 之间的,钻孔深度在3-4cm 之间,钻孔数量 1 个;树干胸径在 27-34cm 之间的,钻孔深度在 5-6cm 之间,钻孔数量 2 个;树干胸径在 35-40cm之间的,钻孔深度在 7-8cm 之间,钻孔数量 3-4 个;树干胸径大于 40cm 的,钻孔深度在 7-8cm 之间,钻孔数量 4-5 个。
8、 承租方须将无菌接液器皿应密封,用铝线或捆绑带进行固定,将桦树液接入无菌接液器皿内。
9、承租方须根据每棵桦树出汁量及无菌接液器皿的容量,决定每天的收集次数,保证树上采汁至预处理时间不大于 12 小时。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汁液品质的物品混运。
10、采汁结束后,承租方须拔掉采液管、清除接液器皿固定物,出汁孔由桦树自然封口愈合。清除采集过程中的垃圾,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11、根据地域不同,承租方须集中在桦树叶芽苞萌发前 10天-15 天,气温-5°以上的晴天进行采集,桦树出汁后可连续采集,采集期 30 天左右。
12、承租方使用的采集工具应符合相应的产物标准,宜用锂电池手持电钻。
13、承租方使用的采集工具和器皿及包装、存储、运输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4、承租方的采集人员应为身体健康,能从事采集活动的合法公民。
15、承租方采集前要组织上岗培训,对采集人员进行采集流程、方法、质量安全等专业技能培训,确保采集人员具备独立完成采集作业能力和熟练掌握安全生产规程后,方可上岗。桦树液采集岗前培训由属地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16、桦树液采集期间若正值森林防火紧要期,采集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安全生产规定,杜绝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
17、承租方 ? 妥善 ? 维护 ? 使用 ? 受让 ? 的资 ? 产, ? 从事 ? 合法 ? 的经 ? 营活 ? 动。 ?
18、承租? 方将 ? 按照 ? 国家 ? 法律 ? 及有 ? 关政 ? 策的 ? 精神 ? 与出租 ? 方共 ? 同妥 ? 善处 ? 理本 ? 协议 ? 所述 ? 产权 ? 转让 ? 过程 ? 中的 ? 任何 ? 未尽 ? 事宜 ? 。
19、承租方进入出租方现场 采摘 、 运输 标的物 时 , 保证服从出租方 工作人员的 指挥 ,遵守出租方规章制度。
20、承租方在 采摘 、运输、搬运 标的物 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成立安全组织机构,确保安全。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21、承租方在采集桦树液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黑龙江省桦树液采集管理办法》。
22、相关及其他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白桦树汁叁年采摘权出租 合同》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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