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沂市人民法院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服务外包 JSZC-320381-JSJW-C2025-0009 &苍产蝉辫;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01 09:30 &苍产蝉辫;(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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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闯厂窜颁-320381-闯厂闯奥-颁2025-0009
项目名称:新沂市人民法院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服务外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略)
采购需求:
新沂市人民法院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服务外包,服务范围:院机关和4
个派出人民法庭,预计需要派驻不少于28
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公司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公司、监狱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叁、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方式:苏采云系统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01 09:30
&苍产蝉辫;(北京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2025-04-01 09:30
(北京时间)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5
年4
月1
日9
:30
)前。
2.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
或五个工作日后)
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略)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宋欣语
联系(略)
地址:
徐州(略)
座637
室
(叁)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6号
(略)
联系(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徐州(略)
(略)
联系(略)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