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甘肃分公司”或“我司”)拟对拥有的17项实物资产采用公开方式进行组包或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资产具体信息如下:
一、实物资产信息
序号 | 实物资产名称 | 产权状态 | 权证编号 | &苍产蝉辫;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 | 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青龙路无号1层001号商业房产 | 已过户 | 甘(2023)永登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502.76 |
2 | 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青龙路无号1层004号商业房产 | 已过户 | 甘(2023)永登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63.25 |
3 | 兰州(略) 已过户 | 甘(2022)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322.18 |
4 | 兰州(略) 已过户 | 甘(2022)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382.90 |
5 | 兰州(略) 已过户 | 甘(2022)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1780.00 |
6 | 兰州(略) 已过户 | 甘(2024)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4)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4)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4)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2402.41 |
7 | 兰州(略) 未过户已有抵债裁定 | | 725.14 |
8 | 陇西县巩昌镇渭州路西侧景秀苑住宅小区商业房产 | 未过户已有抵债裁定 | | 2237.75 |
9 | 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宁夏北方国际建材物流城商业房产 | 已过户 | 宁(2022)永宁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宁(2022)永宁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宁(2022)永宁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宁(2022)永宁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宁(2022)永宁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11629.41 |
10 | 兰州(略) 兰州(略) 已过户 | 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5)兰州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4)庆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4)庆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甘(2024)庆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11594.44 |
11 | 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兴隆路161-1-30号第-1层030室商业房产 | 已过户 | 甘(2024)榆中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 2344.79 |
12 | 陇西县首阳镇中药材产业园内药内药材交易市场以西9号楼/陇西县首阳镇中药材产业园内药内药材交易市场以西4号楼2-3层/陇西县巩昌镇滨河路南侧十五号楼商业房产 | 未过户已有抵债裁定 | | 7210.19 |
13 | 陇西县巩昌镇滨河路南侧十五号楼商业房产 | 未过户已有抵债裁定 | | 6187.40 |
14 | 陇西县巩昌镇滨河路南侧十五号楼商业房产 | 未过户已有抵债裁定 | | 9281.10 |
15 | 甘肃省武威(略) 未过户已有抵债裁定 | | 3255.21 |
16 | 甘肃省武威(略) 未过户已有抵债裁定 | | 459.65 |
17 | 河南省洛阳(略) 已过户 | 豫(2023)洛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豫(2023)洛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豫(2023)洛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豫(2023)洛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豫(2023)洛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豫(2023)洛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豫(2023)洛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豫(2023)洛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豫(2023)洛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豫(2023)洛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豫(2023)洛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豫(2023)洛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 156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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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清单内实物资产均为我司债权司法抵债资产。中信金融资产甘肃分公司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实物资产的任何担保。2.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法律文书记载为准,实物资产面积以权证记载为准。
二
、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资金来源合法,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实物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叁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公司的其他关联公司;原债务人的管理层;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实物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信金融资产甘肃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实物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
、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自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止,意向购买者可(略)站查询,或与受理公示事项(略)
受理公示事项(略)
王先生:(略)/邵女士:(略)。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略)
司先生,联系(略)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