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莲华校区自主经营食堂引入服务团队(主管、厨师、服务人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略)受(略)
(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对(略)莲华校区自主经营食堂引入服务团队(主管、厨师、服务人员)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略)莲华校区自主经营食堂引入服务团队(主管、厨师、服务人员)项目;
2.2
项目编号:笔53础(略)
;
2.3
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略)莲华校区自主经营食堂引入服务团队(主管、厨师、服务人员)项目,数量为1
项。供应商须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食堂二楼提供餐饮服务(早、中、晚餐、订餐等),基本食堂(约1600
㎡)和清真基本食堂(约300
㎡),特色风味(约91.14
㎡);莲华校区每日学生约2000
人用餐,教职工约60
人用餐。
2.4
服务期限:2025
年4
月-2028
年1
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入场经营),合同一年一签,实行日常检查考核、季度考核、合同期满考核。每年合同期师生满意度测评达到80
分以上,且综合考核达到80
分以上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被迫终止,采购方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略)。
2.5
服务(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叁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叁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供应商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协助采购人依法取得经主管部门核定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地址须为采购人提供的经营地址,核定范围包括餐饮公司管理、餐饮服务(含正餐服务、快餐服务)等经营范围;
3.4
供应商信誉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造假贩假,销售不合格产物的行为,近叁年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且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飞飞飞.肠谤别诲颈迟肠丑颈苍补.驳辞惫.肠苍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审查);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的采购活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转租,若供应商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于2025
年03
月22
日起至2025
年03
月28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按下列要求获取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获取;
4.3
磋商文件获取(略)
号(略)办公楼416
室;
4.4
磋商文件售价:400(略),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
年04
月03
日09
时00
分至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5.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5
年04
月03
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5.3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略)
号(略)综合楼叁楼评标七厅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
(略)站或媒体转载、篡改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略)
(略)
联系(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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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
号
邮政编码:650106
(略)
联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