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对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期调整项目清单的通知》
(
陕交
发〔
202
4
〕
12号)
,
为
加快
推进
省级高速公路桐旬线(厂17)桐木至旬阳公路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了《
省级高速公路桐旬线(厂17)桐木至旬阳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因项目属于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市政府《对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则的通知》(安政发〔
2022〕12号)规定,现将《方案》(简明本)(略)站公布,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以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
截止时间:即日起至
20
2
5年
4
月
1
8
日(
30天)
通信地址:安康(略)
28号)
联系(略)
0915-31601
90
电子(略)
(略)6
@
附件:
省级高速公路桐旬线(厂17)桐木至旬阳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
(简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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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
省级高速公路桐旬线(厂17)桐木至旬阳公路
特许经营方案
(
简明本
)
一、项目名称
省级高速公路桐旬线(厂17)桐木至旬阳公路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路线全长50.66公里,全线拟建特长隧道6258米/2座(双洞,下同),长隧道2932米/2座,中隧道4926.25米/7座,短隧道847米/2 座,隧道全长14963.25米,隧道占路线的29.54%;拟建特大桥18131.78米/10座(双幅,下同),大桥9357.15米/22座,中桥174米/2座,桥梁全长27662.93米,占路线的55.75%(含起点578米匝道桥);桥梁和隧道占路线的85.3%。
全线拟设立石滩(枢纽)、旬阳、吕河、坝河口(枢纽,部分匝道)4处互通式立交,拟设天桥5处、通道5座;设旬阳北服务区1处(含出入口功能);全线新增占用土地3498.3亩(含连接线62亩)。全线设1处旬阳立交连接线,全长1.22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0米。
全线预留桐木、赵湾2处互通式立交,预留旬阳立交宋家坪连接线,未来根据交通需求择机实施
。
叁、建设意义
作为旬阳(略)
。
四、实施方案核心条款
(一)项目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具体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叠翱罢)。项目合作范围涵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
。
(
二
)项目资金来源
1.项目资本金
(略)。
项目资本金必须按照建设进度、按比例逐年、足额及时到位。如果工程投资增加或减少,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的项目资本金保持不变,相应调整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特许经营者在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由中标特许经营者负责追加项目资本金,确保项目公司足额筹集所需追加的项目融资。
2.政府投资补助
(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体数额)投资补助的方式支持该项目。
3.债务性资金
项目资本金以外的部分,即债务性资金,其来源为项目公司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短期借款等)。
债务性资金=项目总投资-项目资本金-政府投资补助
(略)
本项目融资主体为项目公司,可以以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作为质押进行融资,市交通运输局对项目公司的融资不提供任何担保,政府出资人代表对项目融资不提供任何担保,不承担融资还款义务,也不承担公司亏损和负债,不承担项目公司各类风险
。
(叁)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项目公司通过获取
车辆通行费收入、项目范围内的服务区和加油站经营及广告牌出租等
可以覆盖建设成本、运营成本等。不涉及承诺保底收益、补贴建设成本、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等事项,符合《对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
2023〕115号)规定。
(四)特许经营期限
特许经营期限为34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为4年;运营期暂按30年(收费期限届时以省政府批复为准)。运营期为自交工验收合格日期的下一个公历日起至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
如未来特许经营期内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做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
(五)项目公司组建
本项目由中标特许经营者和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中标特许经营者持有项目公司70%的股权,政府出资人代表持有项目公司30%的股权。在建设期内,特许经营者及其投融资、建设责任原则上不得调整。运营期开始之后满5年内,项目公司变更股东,须经市交通运输局事先书面同意。
(略),在项目公司设立60日内,各股东共同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
(六)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
本项目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临时用地征用除外)由旬阳市政府负责实施,费用以经批复的概算相应费用为限,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拨付给政府方包干使用,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并纳入项目公司实际投资核算,超出部分由政府方在建设期内通过依法合规的方式予以解决。
(七)履约保证金
(略)和移交前大修一次的费用。
履约保证金若以保函形式提交,需在项目合作期内保持保函始终持续有效。
(八)运营范围
项目公司应负责项目全段的道路、服务区及其他设施运营、养护、维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收费服务、养护服务、出行信息服务、应急保障服务、服务(停车)区服务等内容
。
(九)项目招标方式
根据《对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
2023〕1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略),以招标文件为准)
。
在特许经营者选择阶段,为鼓励支持民营公司参与,拟在评标办法中将“项目公司中民营公司占股的比例”作为评分因素之一,按民营公司股权占比高低进行相应赋分,将“民营公司股权占比35%以上”将获得该项最高分值。
注:本次公告所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总额仅作为招采特许经营者的基准,最终以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