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碍颁贵奥-2024-09197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昆明城市管网设施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9 年通信管道投资、建设及销售二标段合作单位选聘(叁次招标) (项目名称),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昆明城市管网设施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现以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推进并拓展管网公司在昆明(略) 年-2029 年招标人二标段通信管道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
(一)合作模式:
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合作方负责筹措,其投入的资金不计资金成本,招标人只在质量、安全、进度及造价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不投入资金。双方联合设立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由双方对口人员组成),负责前期沟通及相关资料的报备, 对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进行确认,统筹对外协调工作。
(1 )招标人根据合作方收集的市政道路建设任计划、实施进度,负责通信管道建设的报规;负责与通信运营商沟通协调,收集通信运营商的相关需求并及时反馈给合作方;负责与合作方共同参与制定投资、建设、销售方案;负责监督合作方按照道路建设进度完成通信管道的投资、建设。
(2 )合作方负责落实收集市政道路建设任务计划、实施进度;负责双方确定的通信管道的投资、建设;按经相关单位审核批准的设计及图纸组织施工;保证所投资建设的通信管道符合通信建设行业的相关标准;负责双方确认的通信管道建设的全部资金筹措及投入,并负责组织通信管道的建设、维修和维护。
(二)利润分配
(1 )双方通信管道销售收入分配比例:招标人按照不低于销售额15% 的比例进行分配,合作方按照不高于销售额85% 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为含税价,具体分配比例以中标人报价为准),合作方所分配的销售款即为项目建设资金及合理利润(含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收入分配所发生的税费由各方自行依法承担。(2 )销售款的支付:合作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均统一支付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收到销售款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按运营商支付的销售金额依据上述1 条计算分配比例,并及时拨付合作方。
2.3 项目实施(略)
2.4 项目合作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 年。
2.5 质量要求:满足通信管道建设国家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通信管道建设国家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由管道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6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2.7 其他:
(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两个标段;1 标段合作投资规模约900(略),2 标段合作投资规模约800(略)。本项目1 标已经完成招标,第1 标段的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不再作为第2 标段的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公司(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 年1 月1 日至今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进行)1 个类似通信管道项目、线路项目投资或建设或销售合作业绩,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