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略)(略)
一、采购人名称:(略)(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略)
叁、建筑面积:
51764.29平方米。
四、维保范围
:住院大楼、门诊综合楼、医技楼、旧住院楼(含旧放射科、医院食堂)。
五、项目内容:
医院内消防供配电设施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示,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各类灭火装置等。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消防服务机构。
2、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提供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必须(略)。要求每月月检工作必须在“四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完成。
4、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5
个
(附合同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
7、近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8、维保方案: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开展维护、维修、保养,保证经维护、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9、报价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0、故障响应时间:接(略)单位故障(略)
七、消防维护保养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但履约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定,每年合同期满前
15个工作日内,经采购单位对消防维护保养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且采购单位对消防维保单位服务质量满意的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叁年期满后,采购单位将重新挂网采购。
八、其他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不以最低价中标。
2、供应商中标后,
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为期叁个月的考核,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维保合同,清退成交供应商,选择由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排名前叁名的供应商均不能履约时,本次采购无效,重新组织采购。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3月22日下午17.00点前,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后进行密封,密封袋外面应写清楚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略)
,联系(略)
(略)
。
十、本项目技术咨询(略)
刘主任
联系(略)
(略)
逾期不予受理。
(略)(略)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