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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略) 委托,就其转让(略)转让南京金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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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转让标的: (略)转让南京金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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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于同意(略)转让南京金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的批复》(宁卫医管(2025)1号);
(2)(略)《股东决定》(2025年2月19日);
(3)南京金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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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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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络竞价交易方式,按照相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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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注册资本(万): 500.0000(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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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专利代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零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医院管理;餐饮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国内贸易代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软件开发;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设备销售;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商标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广告设计、代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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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2)(略) 40.000000%
(3)思瑞智行(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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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重要提示(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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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2023年度(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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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审计机构: 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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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审计报告编号: 鼎玺专审(2024)第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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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有,详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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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审计机构: 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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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审计报告编号: 鼎玺专审(2024)第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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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有,详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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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评估报告书编号: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4]第B12-0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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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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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重要提示(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有,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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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标的产(股)权的质押及标的公司担保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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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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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评估基准日到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日期间损益增减额 : 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到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按照原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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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成功受让股权后,标的公司需更名且名称不再包含“鼓”字,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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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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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经转让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叁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2.3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叁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略)站办理到账确认。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8.2.4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
8.2.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略)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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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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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于同意(略)转让南京金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的批复》(宁卫医管(2025)1号);
(2)(略)《股东决定》(2025年2月19日);
(3)南京金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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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审计报告: 江苏鼎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于南京金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鼎玺专审(2024)第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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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评估报告: (略)《(略)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南京金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4]第B12-0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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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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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法律意见书: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对于南京金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法律意见书》(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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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法人登记须提供: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登记表。
(2)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础4纸上)。
(3)经有权部门备案登记的章程及符合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文件。
(4)近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银行资信证明。
11.2自然人登记须提供: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登记表。
(2)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本人签名、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面础4纸上)。
(3)个人征信报告。
意向方须在报名期限内(略)络登记审核通过后,在登记期内将上述书面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书面登记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或预约送达方式提交至交易中心,到达时间须不晚于登记截止时间,意向方应充分考虑书面登记材料在途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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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
(2)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交易中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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