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承租方需要与出租方签订安全协议。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准擅自转租或分租于任何第叁方。
3、房屋现状招租,装修改造不能破坏主体结构,经鉴定需产生的加固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房屋内固定设施、设备及装修(非结构)允许承租人自行拆除、处置,并对房屋格局重新设计装修,合同期满改造后的固定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资产归山东交运所有。
5、楼内电缆敷设如不满足使用标准,承租人可自行改造,改造后的资产归山东交运所有。
6、消防设施、电梯及其它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负责更新、验收及维保以满足使用要求,更新后的资产归山东交运所有。
7、建筑物顶楼使用、出租权归山东交运所有。
8、建筑物外立面钟表上方保留 “汽车总站”四个字。
9、出租方与承租方完成房屋交接后,房屋内遗留的物品视为出租方放弃,由承租方负责清理处置,如产生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11、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12 、 建筑物前提供 6个固定车位,总站可提供40个非固定车位,非固定车位需要按照总站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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