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报价方
须提供
2021、2022和2023年度的经第叁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叁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2.
信誉要求:
(
1)20
22
年
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谈判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
(
报价方提供书面承诺书
,
格式自拟
)。
(
2
)
报价方没有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略)。
(
3
)
(略)平台中公司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
报价方提供书面承诺书
,
格式自拟
)。
3.项目经理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价方提供书面承诺书
,
格式自拟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提供在
“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注:对于
报价方
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
采购
人或代理机构在
谈判
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
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发售方式:报价方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价方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份。
(
1
)
报价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
报价方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公司(含港、澳、台资公司)的书面声明;
(
4
)
提供
2021、2022和2023年度的经第叁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叁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
(
5
)
20
22
年
1月1日以来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
(
报价方提供书面承诺书
,
格式自拟
);
(
6
)
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
7
)提
供公司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军队采购网(
www.plap.mil.cn
)
“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在处罚有效期内)
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页面需显示查询时间为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
8
)
(略)平台中公司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
报价方提供书面承诺书
,
格式自拟
);
(
9
)
提供在
“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