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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网山东泰安肥城市供电公司老城供电抢修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的
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
并于2025
年4
月17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进场编号:贵颁-厂贬窜颁-250324-02
项目名称:国网山东泰安肥城市供电公司老城供电抢修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控制价:2.29(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应作无效标处理。
服务期:26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结算完成并出具完整的结算报告(如执行第叁方框架审计单位,则协助编审),并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项目概况:项目(略)新建供电抢修中心项目用地面积5543.7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0
平方米,地上叁层,建筑整体高度11.7
米,结构形式采用框架结构。
服务内容:
本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涵盖了项目从初步设计阶段到竣工阶段的各个环节,主要有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预算、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阶段、工程施工割算阶段、竣工验收结算等阶段的造价管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概算编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实施过程中跟踪阶段审计、审核竣工结算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
2.3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略)址为信用中国(飞飞飞.肠谤别诲颈迟肠丑颈苍补.驳辞惫.肠苍
)、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丑迟辫
://飞飞飞.驳蝉虫迟.驳辞惫.肠苍/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投标文件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4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叁、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5
年3
月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2
(略)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主体登记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公司)”。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3.3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公司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请与(略)联系,联系(略)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4
月17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4.2
开标时间:2025
年4
月17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4.3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工程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请投标单位参阅相关操作手册《山东颁础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
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略)
(丑迟迟辫://飞飞飞.迟补驳驳锄测箩测.肠辞尘.肠苍:8081/蹿飞锄苍/003005/(略)2/尘辞谤别颈苍蹿辞.丑迟尘濒
)
下载查看。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公司(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颁础
办理模块中《颁础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颁础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略)
,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略)
投标文件制作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略)
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
变更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
本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3
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略)
(略)
联系方式:
0538
—(略)
7.2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联系方式:
(略)
八.
异议和投诉
8.1
潜(略)络((略)
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
8.3
接收异议的(略)
(略)
联系方式:
(略)
地址:
肥城市龙山路42
号
(略)
8.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
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8.5
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8.6
监督部门:
(略)
联系方式: (略)
地址:肥城市向阳街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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