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购买项目合资格供应商库征集
公告
(略)以上的零星购买项目将从库内的供应商中随机选取,进行采购程序后确定成交供应商。请名单内的供应商核实经营类别是否正确(如需修改请将修改信息反馈至(略)
一、入库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入库的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如下(特殊行业需要的许可证明,根据具体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略)(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级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均无资格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3.应征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应征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应征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
5.应征人之间具有相互控股、实际控制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应征同一类经营产物(或服务)。
二、公告媒体及费用
1.公告媒体:本次供应商征集,(略)站唯一媒体上发布公告。
2.费用:本次供应商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公司亦不承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一定会有项目与本次征集到的供应商成交。
叁、材料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5年4月30日前。
2.递交方式:电子邮件(略),详见附件2说明。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略)采购中心
陈老师
联系(略)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略)
二〇二五年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