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具有内部保密管理制度及条件。
3.具有中介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4.(略)(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会计、审计、经济职称,近3年内2家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风险评估工作经验,且全程跟进项目;项目组成员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初级会计、审计、经济职称,近5年内1家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风险评估工作经验。项目组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如需更换提前协商确定。
6.提供近3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风险评估 、 内控报告编制及审核 等 相关业绩。
7.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益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
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选后禁止转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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