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大要案保障 系统建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略) (略) 二、项目名称: 大要案保障系统建设 叁、拟获取的服务的说明: 大要案保障系统建设 四、预算金额: 180.235(略)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于2025年3月25日组织专家对大要案保障系统建设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意见:
1.&苍产蝉辫;技术唯一性:(略)掌握独特的核心技术,内网开辟贰1专线,采用了自主研发且获国家实用专利的技术,能满足大要案审理中对音视频数据安全稳定传输的需求,防止信息泄露,其他供应商目前不具备此类技术。
2.&苍产蝉辫;产物兼容性:司法机关现有的音视频系统,如最高人民法院大要案保障系统,省高院大要案保障系统,最高院大要案保障平台,省高院大要案保障平台,最高人民法院一套二套视频会议系统等,均由(略)负责建设与维护。大要案保障系统需与这些现有音视频系统深度集成,实现大要案审理传输音视频数据实时互联互通。该供应商熟悉现有系统架构、数据结构和接口规范,能确保新系统与旧系统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兼容性问题,保障大要案司法业务流程的连贯性。若更换其他供应商,可能导致系统集成难度大、成本高,甚至影响现有系统的正常运行。
3.行业经验专业性:(略)长期专注于司法领域信息化建设,参与过众多国家级和省级大要案保障系统项目,积累了丰富且无可替代的行业经验。他们深入了解司法业务流程、大要案审理传输的特殊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能根据不同大要案的特点,定制个性化的保障方案。在应对复杂的传输场景和紧急突发情况时,具备快速响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其他缺乏司法行业深度经验的供应商难以企及的。
4. 服务及时性与稳定性:大要案办理具有紧迫性和实时性,一旦系统出现故障,需要供应商能够迅速响应并解决。(略)在本地以及远端设有专门的保障服务团队,承诺 7×24 小时现场支持,能最大程度减少系统故障对大要案审理传输远端观摩的影响。其稳定的服务质量和及时的响应速度,对于保障大要案审理传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而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同等高效、稳定的本地化服务。
综上所述,基于技术唯一性、产物兼容性、行业经验专业性以及服务及时性与稳定性等多方面因素,建议与(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以确保项目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满足大要案审理传输最高院人民法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远程观摩的严格要求。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名称:(略)
地址:北京(略)
七、公示期限: 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7日 八、联系方式 1.(略)
(略)
联系地址:烟台(略)
联系(略)
2.财政部门: (略)
(略)
联系地址:烟台(略)
联系(略)
3.代理机构:(略)
(略) 慕翔宇、张力伟
联系地址:烟台(略)
联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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