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1.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略)(超过投标无效)
3.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需具有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的资质,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公司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评标时间(投标文件现场递交):2025年4月18日上午9点(北京时间)
叁、评标(略)
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有目录,规范装订,保证文件整洁有序。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采 购人地 址:合肥(略)
联 系 人:周主任
联 系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