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船用高密度无铁芯永磁辅机分析、设计及样机研制(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 竞争性谈判内容
(一)项目名称:船用高密度无铁芯永磁辅机分析、设计及样机研制(二次)
(二)项目编号:颁尝贵25贬叠01闯骋05础
(叁)项目概况:中标单位应完成包括船用高密度无铁芯永磁辅机分析、设计及样机研制工作。主要研究内容、技术指标等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总价 含税)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船用高密度无铁芯永磁辅机分析、设计及样机研制
| (略) | 2025年12月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 候选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
二、 候选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与审查方式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书;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类似业绩或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船用无铁芯永磁辅机电机样机设计及研制及加工制造能力等;
3. 无外资背景(含港澳台)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含港澳台),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候选供应商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7. 未(略)站失信情况查询结果;未提供截图或截图不完整的可由采购机构人员现场查询);
8. 未被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或地方政府采购有关监管部门采取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
9. 参加竞争性采购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