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 ①、② 、 ③的所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投标人不同时满足以下①、② 、 ③的所有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个单位;
① 具备建设行政(略)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和 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 资质】 , 或【 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 资质 】 ;
②具备建设行政(略)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 工程设计 电力 行业 乙 级或以上资质 】 , 或 【 工程设计 电力 行业( 新能源 )专业 乙 级或以上资质 】 ;
③具备建设行政(略)颁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或以上资质 】。
(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4. 2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须提供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略)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4. 3 投标人提供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如有)、获奖(如有)、人员、财务(如有)、社保、纳税(如有)、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承诺书)。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1 勘察 负责人 ( 1人 ) : 须同时 具备: ①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 ② 注册证书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证书有效期信息的页面截图; ③ 社保证明 。 (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 勘察 单位的人员)
5.2 设计负责人 ( 1人 ) : 须同时 具备: ①【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 或 【注册电气工程师 ( 供配电 )注册执业证书】; ② 注册证书在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证书有效期信息的页面截图; ③ 社保证明。 (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5. 3 施工负责人 ( 1人 ) : 须同时 具备: ① 机电工程专业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②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叠证); ③社保证明。 (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注: “社保证明”的时间指 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时间内的任意连续3个月 。 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以社会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花名册的,投标人须标记出本项目投入人员的对应社保。符合国家或各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可减免或缓缴社保的,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叁)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 6)施工机械设备:/。
( 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7.1本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 【投标时候配备的所有施工班子人员】均 不得在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项目的投标。如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略)。 【 如投标人在 投标文件中特供了相关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施工负责人满足《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的可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之一的,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
7.2 施工 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 电力工程 类 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②公司聘书 ; ③ 社保证明 。 (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7. 3施工 专职安全员( 1人)须 同时 具备 : ①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颁证) ; ②社保证明 。 (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
注:条款 7.2至7. 3 , “社保证明”的时间指 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时间内的任意连续3个月 。 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以社会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花名册的,投标人须标记出本项目投入人员的对应社保。符合国家或各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可减免或缓缴社保的,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7. 4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 1人)、 施工 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和 施工 专职安全员( 1人)都必须是施工单位的人员 ,且人员满足 “一人一证一岗位”的配置 。
(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
8.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略)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8.3 投标人 (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 五 级(或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
8. 4 投标人一经中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不得变更。确须变更的,须经招标人同意、(略)批准后方可变更。
8.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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