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 投标的 处置单位需具有可对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置或综合利用的资质;且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近叁年内无违规处置的情况发生,需取得环评批复报告或相关监管部门登记备案表。处置单位需为 “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内“一般工业固废(污泥)”模块系统上的处置单位。
2.贮存场地要求:处置单位污泥贮存场地选址、场地建设及防护措施等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3.运输要求:污泥外运车辆在装车完成后利用防水篷布遮盖严实,车辆冲洗干净,由 招标 方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上路,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4. 配合要求: 我司每季度会对第叁方处置单位进行审计,确保污泥合规处置。
5. 处理能力要求:处置 单位必须满足 5000 吨 / 年 的污泥处置能力。
6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7 .不得借用资质;
8 .财务状态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9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叁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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