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招标类型 | 截止时间 | |||
招标联系人 | 所属地区 | 联系电话 | |||
招标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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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清单 | 常州(略) | ||||
存放地 | 金坛区社头中心卫生院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金房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03月13日 | |||||
(略)) | 24425 | |||||
其他事项说明 |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一般为材料不齐全、缺损、无配件),交易中心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2.零值资产不作价,数量仅供参考,以现场交接数量为准,交割时须一并提清。 3.上述资产存放于金坛区1个单位内,大部分标的需受让方自行拆除,人工、运输成本较大,清单仅供参考,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调整成交价格。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略)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处置信息并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苍产蝉辫; (一)本次资产处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处置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资产处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叁)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五)本次处置的资产现状与《资产清单》(包括不限于资产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单位承诺资产成交后,若因上述不一致导致资产交割纠纷的,由本单位承担并负责解决。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略) 常州(略) | |||||
注册地址 | ||||||
转让行为批准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常州(略) | |||||
批准文件(略) |
竞买人资格条件 | 1.竞买方必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竞买方参与项目时,应实名注册成为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价。 | |||||
交易条件 | (略)) | 24425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 (一)本次竞价标的竞买方需一次性付款。 (二)成交公告期内无异议的,竞买方必须在成交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逾期付款,将由竞买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天按成交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叁)竞价标的成交价为含增值税价。 (四)成交款缴纳账户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国有产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眨裕�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对受让资产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略)) | 2443.00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2025年04月11日 17时00分 | |||||
处置方式 | (一)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交割履约保证金,待标的交割完毕后退还,其他竞买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1.受让方提交的资料与注册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或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致使其未通过资格审查无法签约的; 2.成交后,受让方不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 3.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交割手续的; 4.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的行为。 (叁)如由于受让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则受让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存在违约情况超过5个工作日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标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再行竞价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原受让方补足差额。 | |||||
标的交割 | (一)交割时间: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后,于2025年04月25日前将全部资产提取完毕。 (二)交割方式: (1)受让方提取标的时应向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提供:自然人或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竞价成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割书》。 (2)如受让方对交割标的无异议,签署《资产交割书》。如受让方办理交割前发现交割标的的范围、数量、品种、品质等与公告标的不符,应及时提出异议并提供两者差异存在的有效书面证据。如经查实,异议成立,停止办理交割并按下述“争议处理”程序解决;如异议不成立,受让方拒绝办理标的交割的,视违约处理。 (3)标的交割后,受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提取标的期间,应服从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管理安排,不得扰乱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不能有吵闹、辱骂、斗殴、吸烟、赌博等不文明行为;标的的拆解与搬迁必须服从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安排;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及产生的垃圾。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略),以此类推,直至搬清之日止。场地占用费从标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场地占用费超过保证金,则受让方还应另行支付。 (5)受让方负责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在标的拆卸和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安全、环境等事故的,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6)受让方不得损坏标的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得破墙刨地,确需破墙才能搬运设备的,应征得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同意,并在标的搬迁后恢复原样。 (7)受让方标的提取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竞价范围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交易中心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叁)争议处理: (1)交易公告未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描述,且申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交割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及任何补偿。因交易标的为废旧资产,受让方不得以受让标的缺少铭牌、技术资料、整机缺件等为理由提出赔偿或退标。 (2)交易公告已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明确描述,交割时实物现状与公告标的清单不符,对于标的交割引起的争议处理须由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与受让方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协商一致并报管理部门同意后,交易中心按《已成交标的交割争议退付处理规范》办理。 (3)竞价成交后,如发现受让方不具备公告所示受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拆卸等资质要求),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因交易双方原因致使标的不能按期进行交割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
申请程序 | 报名时间 | 2025年04月01日 - 2025年04月11日 17时00分 | ||||
报名手续 | 1.竞买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略)、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2.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交易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 |||||
现场展示 |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04月11日(节假日除外) 2.(略) 3.联系方式:(略) (联系后组织察看) | |||||
注意事项 | 1.买受人参与项目时,应严格遵照资产处置公告的相关规定。转让方(资产占有单位)可对其服务进行评价并反馈交易中心。 2.买受人提取标的完毕须将《资产交割书》交至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收到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3.买受人对标的物有争议的,在争议处理期间,交易中心有权暂停其竞价资格,并限制其参与交易中心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争议处理完毕后恢复其竞价资格。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增价幅度 | (略)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年04月14日 10:00 - 2025年04月15日 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
服务费 | ||||||
其他约定事项(备注) | 报名单位需为2024年度金坛区房屋征收(搬迁)拆除公司登记备案名单(坛征补发〔2024〕2号)内公司,如不在名单中,竞价成功后取消其竞价成功资格。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略) | ||||
技术支持 | (略) | |||||
客服(略) 400-998-000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单位地址 | 常州(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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