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1、竞价介绍: 莱芜基地-电动及手动工具等一批29项3月份第二次公开采购
2、报价要求:1、价格为需方指定指定交货地点的不含税价(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小数点后不超过两位; 2、报价更改:原则上开标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更改说明,除非是失误性的错误,例如小数点错位、计量单位看错等,允许修正后进入评标程序。 3、公开采购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变化请在报价前说明。 4、不接受部分物料报价,同一物料代码不允许出现不同价格。 5、溯源要求:报价时供应商应保证填写的制造商、产地、上级供应商等信息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情况,需方保留追溯的权力;报价时,对于长期存放的库存品、超过或即将过质保期的物料、溯源信息不清楚的物料,应注明。
3、合同执行周期:(略)至(略)
4、交货期要求:按照笔厂颁厂系统发送的订单准时送货。
5、验收要求:以采购方的计量和所供产物附带产物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
6、结算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及时开具合法、真实、有效的全额增值税13%专用发票,财务挂账满 120 天付款,付款方式为 5-6 个月银承/4 个月通宝/3 个月商票。中----标供应商不开具发票,招标人不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在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基础上执行新的税率。
7、质量保证金:
8、中----标及废标原则:1、本项目采用单项最低价中----标原则。 2、报价材质等与我方要求不符的,可废标。 3、我方要求提供而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可废标。 4、公开采购包内报价出错率超过20%,可废标。 5、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可废标。
9、标的物其他要求: 以采购方的计量和所供产物附带产物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手续。
10、其他交付要求:包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运输车辆须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专用车辆。
11、其他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