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
次发布
)
项目编号
:花地联社交﹝
2025﹞00134号
温馨提示:
1.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网址:
https://lwqsz.com.cn
)。
2
.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
权属人
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
权属人
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
权属人
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花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
“花地联社
”)
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
报名人
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4
.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
报名
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
报名
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
报名人
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
样本
、
交易须知
、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
报名
人应认真
了解核实本交易
项目的实际情况,
报名
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
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
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
或
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5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6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
线上竞投
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略)
受荔湾区花地街花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
“花地联社
”)
委托,定于2025年04月18日 10:00
对花地大道北
93-103号贰幢406-2室(以下简称
“交易项目”)
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线上竞投
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竞
投
的
单位和
人士咨询
、
报名。
一、
交易项目
情况
(一)交易资产
名称
:花地城
#贰和贵幢406-2。
(二)交易资产类型:店铺
。
(叁)不属于
农用地
/耕地/永久基本农田
。
(四)交易资产
座落
位置
:广州(略)
93-103号
。
(五)
交易资产面积:建筑物(
土地
)面积共328.5
平方米,空地面积共 /
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为328.5
平方米,
临时建筑
面积:/
平方米。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1
。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办公
。
(
八
)交易资产现状情况:闲置。
二、交易要求
(
一
)交易
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
二
)
交易方式:线上竞投
(
叁
)竞得人确定原则: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
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
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
,
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
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
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
四
)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略)/月
(含租金和管理费服务费)。
2.竞价阶梯:¥100(略)
/月/次
;
3.
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月一次
收取
;
每月的 5
日前以银行划扣或转账方式
交付当月
租金;
4.
租金递增方式:月租金递增从第(略)。
5
.
交易保证金为¥(略)
(大写:(略)
),
在2025年04月16日 17:00
前
以银行
转账
的
方式
一次性
全额
交纳
交易保证金到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
在转账备注填写本交易项目编号
(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
)。未填写项目编号的视为未交纳成功
,
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
6
.合同履约保证金最终以实际竞得价《租赁合同》
最后一期租金和管理费服务费的
3倍计算
,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
5个工作日内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注:
合同签订后
交易
时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如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
五
)
租赁期限:1年1个月内。
(
六
)
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 无
。
(
七
)合同签订
竞得人
完成资格审查后,
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
,
5个工作日内
凭
《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经济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给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如因出租方
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
须在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方另行处置
。
(
八
)资产交付时间:具体合同年限和合同起止日期,以实际场地交付使用时间为准进行计算
。
(
九
)资产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
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
2.承租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4.二次消防由承租户负责,管理费/卫生费等由现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收取。
5.竞投按价高者得原则。
6.凡经营特殊用水、用电行业的,由承租户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7.租赁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交易标的物面积测量存在误差或计算错误等情况,不影响最终竞得价。
8.如租赁标的物是临时建筑或存在物业的用地已被征用或被征收但未交付征地方的情况,遇城乡规划建设调整、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或征地方要求交付土地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合同终止。
9.该标的物如因城乡规划建设调整、国家征收、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城市更新改造(城中村改造)、留用地开发等进行项目建设开发或改变出租物业占用土地用途,出租方有权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通知送达之日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按出租方通知载明的日期向出租方交还物业。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及安置。如承租方按期交还出租物业,出租方全额无息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
10.(略)
。
11.最终解释权归荔湾区花地街花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所有。
四、报名事项
(一)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人
请于2025年04月08日9:00至2025年04月16日12:00
通过
广州市
荔湾区经济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https://
lwqsz.com.cn
)进行网上报名或关注
“荔湾叁资”微信
小程序
,点击
“
交易大厅
”
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并上传
报名资料
。
(二)报名人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法人单位、非法人公司、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按照交易公告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如:原租户证明
/税收证明)
。
(叁)
(略)或
“荔湾叁资”小程序点击进入本项目查询报名状态,审查不通过的可(略)失败。
(四)审查通过的,
再次(略)
报名人须
在2025年04月16日17:00
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后,
上传
银行转账电子回单,审核通过后,
完成报名流程
,视为报名成功
。
若
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视为报名失败,
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其
交易保证金。
(
五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
,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
和因本人违反交易规则或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没收交易保证金的全部责任,并按照《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及有关交易文件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
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竞得人
的
,
其交纳的
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无息
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
六
)报名期间所有信息通知
将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与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绑定一致的手机号上
,请报名人关注好信息动态,平台发送
短信
到
绑定的手机号
后,视为通知送达,若报名人没有查看导致报名失败
或绑定的手机号有误
等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报名人在2025年04月16日17:00前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将交易保证金转入荔湾区经济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指定的专用账户,并确保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已到账
(
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
)
。交易保证金转账应准确备注本交易项目编号(如:花地
25-00134)。
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一人同时报名不同的交易项目时,请按照网上报名页面提示的银行账号分别转账。(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微信及现金汇款或存入!)
报名人按照上述交易保证金数额一次性全额转账交纳(略)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的,匹配一致则视为成功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账号的,视为交纳交易保证金失败,其错转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项目结束并完成交易结果公示后
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一次性无息全额按原路退还报名人的支付账户。报名人
须按要求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
填写转账信息并上传交易保证金电子回单,完成交易报名手续。
六、
交易竞价
竞投人
须在2025年04月18日 09:40-10:00
(略)
到荔湾区经济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或
“荔湾叁资”小程序
进入竞投大厅点击
“签到”按钮
,未按时进场
签到
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交易开始后,竞投人可在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电子交易展示厅进行出价。竞投开始
15
分钟内竞投人按交易公告要求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
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
线
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为当前最高出价;如有竞投人在竞投结束前
3分钟内出价,系统自动将出价时长顺延3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出价,以最后出价作为本交易项目成交价。(详细交易规则请到荔湾区经济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了解(网址
:https://lwqsz.com.cn/
)。
七、
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
竞投人
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
网上竞投
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略)
竞投人
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
竞投人
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
竞投人
账户名和密码(略)
竞投人
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
竞投人
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网上竞投
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
竞投人
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
竞投人
自行承担;
(叁)因
竞投人
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略)
竞投人
自行承担;
(四)
网上竞投
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
网上竞投
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
暂停
、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
(
恢复到交易停止前状态
)
,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
网上竞投
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
网上竞投
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公告、(略)
不少于一种以上
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八
、
交易结果
公示
(一)
交易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须发布
交易结果
公示,公示期自发布
交易结果
公示
次日
起计,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如对
交易结果
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
,到交易服务机构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
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
(即
2025年04月21日前
)
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交易服务机构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进行报名资料核对,
现场签订《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
。若
竞得人现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
发现竞得人报名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本次交易结果作废,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
(
叁
)本交易若在
交易结果
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
权属人
与承租方
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
行政及
法律责任均与
交易服务机构
无关。
九
、联系方式
权属人
:广州(略)
物业组
(略)梁先生
联系(略)(略)
叁资交易站(略)罗小姐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联系(略)(略)
交易机构名称:(略)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太和街
2号
(略)区农经中心
联系(略)(略)
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略)(略)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所有。
附件:
广州市
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2025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