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2025年社教类视频策划制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XZC-(略)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略), 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2025年社教类视频策划制作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2025年社教类视频策划制作服务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2025年社教类视频策划制作服务: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公司、监狱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公司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公司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公司服务:①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公司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公司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略)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03 08:30到2025-04-10 17:30(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4-14 14: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4-14 14:30
开标(略)
项目概况:
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2025年社教类视频策划制作服务(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贬齿窜颁-(略)
1.2项目名称: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2025年社教类视频策划制作服务
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对于印发中小公司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公司〔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对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公司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略)
(略),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1.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略)社教类视频策划制作,项目内容为拍摄馆校合作课程、宣讲团、申报材料等社会教育处工作所需视频,包括:拍摄雨花英烈事迹宣讲团馆校合作课程视频,不断加深公众对于雨花英烈事迹与精神的了解与感悟;按照相关赛事要求,提供指定内容的视频参赛与展示等;按照相关奖项或荣誉的要求,提供指定内容的视频申报并展示等;拍摄雨花英烈事迹宣讲团的宣讲背景视频,用于社区、学校等宣讲场合,发挥“五好讲解员”在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现拟采购一家供应商对各类社教视频进行拍摄、后期制作等工作。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31日,具体项目实施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9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小微公司采购项目: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公司、监狱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公司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公司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公司服务:①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公司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公司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略)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叁、获取磋商文件:
3.1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照本公告“附件”,核实本公司划型标准,若符合商务服务业中小公司划型标准,即可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3.3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或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招标文件获取信息:(略)/套,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04月03日起至2025年04月10日为止,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南京(略)
3.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咨询联系方式:
(1)(略)
(2)联系(略)
3.6发票开具咨询联系方式:
(1)(略)
(2)联系(略)
(3)联系(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4.1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4日14时10分。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14时30分。
4.3响应文件提交(略)
4.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摆一般应为笔顿贵格式、鲍盘形式(单独封装)闭。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4日14时30分。
5.2响应文件开启(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略)
京”(略)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磋商文件,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略)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略)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略)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略)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略)”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略)
7.2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根据《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本章2.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4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5公告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
7.6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2日。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南京(略)
(略)
联系方式:(略)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南京(略)
(略)
联系方式:(略)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 标 | 人: (略) |
地 | 系 | 址: 南京(略) |
联 | 人: 尹龙飞 |
电 | 话: (略) |
电 子 (略)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略)
电 子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摆*签名处*闭(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摆*盖章处*闭(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