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4-02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对于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及呼和浩特市便携式计算机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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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财购函〔2025〕49号
各框架协议适用单位、各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于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略)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公开征集了便携式计算机入围供应商,现将本期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期框架协议采购结果适用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及呼和浩特市各预算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二次竞价。本期框架协议执行期限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入围供应商名单已(略)(框架协议-入围结果公告)公布,采购单位、入围供应商可(略)
二、业务衔接
本期框架协议执行前已完成备案的采购计划,可继续按原交易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执行,业务过渡期限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请各级预算单位及时完结采购,届时将下架原电子卖场供应商相应商品。如新一轮的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尚未确定可延用包头(略)
叁、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预算单位要加强框架协议采购政策学习,准确把握框架协议适用范围和流程,规范开展框架协议采购,确保框架协议采购平稳有序实施。
2、各级预算单位要规范框架协议采购,加强第二阶段采购合同授予管理。采购人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应首先选择框架协议入围产物,结合入围供应商供货价格、质量及便利性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商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3、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如因政策调整需要修改、完善,将另行通知。
附件:
(略)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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